人力部规定,雇主必须为辞职的员工购买回国机票,方可取消工作准证。从表面上看,这对受影响的外籍员工有保护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上,却让雇主进退维谷。
希望当局能够调整相关规定,更公平地对待雇佣双方。若在工作合同里有明文规定如何处理员工的回囯机票,雇佣双方就得依照合同的条款行事。否则,双方就得依据工作准证的剩余有效期,分担回国机票的费用。换句话说,工作准证的剩余有效期越短,员工所须负担的费用就越少。
一些员工要求公司加薪,否则就“威胁”辞职,让公司花费“巨款”购买回国机票。碍于人力部的规定,公司唯有两害相权取其轻,被迫给员工加薪。公司与员工之间因此发生矛盾,对促进和睦雇佣关系的努力造成负面影响。
因冠病大流行,不少外籍员工滞留我国一段时间后,在工作准证到期之前,就坚持要回国。公司本来可以尊重员工的回国意愿,但回囯的单程机票价格真是令人咋舌。冠病大流行前五六百元一张的机票,曾经叫价超过1万2000元,虽然近期已降至近2000元。
刘木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