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地铁站,很多是建造在几十年前预留的土地上。同样,政府几年前就已经着手应对几十年以后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问题。政府能够坚持推行短期不受选民欢迎但长期有利于新加坡的事,关键是领导人拥有涵盖利益。
总结新加坡的经验,不但可以从历史发展的纵向看,也可以从与其他城市比较的横向来看。用比较视野看新加坡,至少可以有以下三点体会。
然而,在多层级政府中,这种制度面临一种内在矛盾。行政分权可以使官僚有更大的自主权,能够利用掌握的信息,更好地执行政策,但是官僚对政策目的不关心,对政策结果不负责任,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使公共行政游离于社会政治现实之外。行政集权能够提高效率、保持民选政府的政治敏感性,但是集权往往要忽略地方差异性,决策者也因为缺乏信息,必须面对下级欺瞒上级的委托代理问题。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政策非常成功,但没有被别的地方学习。据说当年上海市在制定住房政策时,曾派人考察新加坡和香港两种不同模式。后来虽然实施了住房公积金,但并没有像新加坡那样为大部分居民建造买得起的公共住房,反而是学习香港以发展私人物业为主。结果上海和香港一样,房价飞涨,远远超出居民负担得起的范围。然而,两个地方的政府都通过出售土地获取了大量收入。
比较视野让我们看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政策是全民防卫的基石,重要性是其他城市住房政策不可比拟的。城市国家的劣势倒逼出新加坡的优势,为80%的国民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组屋,让他们安居乐业,受到世人羡慕。
李光耀的思考重点是,在面临外来威胁时,新加坡国民服役人员会不会为保卫新加坡而战,而不是像日军入侵新加坡时的英军那样,很快就缴械投降。李光耀意识到,只有让大多数新加坡人在本地拥有住房这样的不动产,他们才会真心捍卫自己的财产,保卫自己的家园。居者有其屋,就是要让保家和卫国这两个目标一致起来。于是,组屋、公积金、土地征用法、全民防卫等政策法规一脉相承,成为新加坡的立国之本。
从另一方面看,新加坡要吸引公共治理的人才也要面临更大阻力。因为专业人士从政多年后,专业知识和技能都要受到很大影响,当政务官的时间一长,继续当下去就会成为最好的选择。新加坡“高薪求才”的政策,也许就是一种补偿。
比较视野让我们看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政策是全民防卫的基石,重要性是其他城市住房政策不可比拟的。城市国家的劣势倒逼出新加坡的优势,为80%的国民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组屋,让他们安居乐业,受到世人羡慕。
李光耀虽然对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有深刻的批评,但也清楚知道选举的重要性。如果没有选举结果的检验,涵盖利益拥有者也可能盲目自大,好心办坏事。
多年来,新加坡的住房政策还被赋予促进种族和谐、推动年轻人组织家庭等社会政策功能。但是,这些附加功能不应该影响住房政策的主要功能。随着社会变迁,附加功能也必须调整,与时俱进。近年来放宽单身人士购买组屋,就体现这一点。
在别国的城市里,市长做得出色可以当省长或州长,也可以竞选总统,当国家领导人。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当面临更高的地位、更大的挑战时,大部分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可是在新加坡,一当上部长就成为国家领导人。当新加坡还处在马来西亚联邦之内时,部长还有升迁机会,有可能到联邦政府或者其他地方担任更高的职位,承担更大责任。新马分家使他们永远失去这样的机会。
同香港、上海这些大都市一样,新加坡能不断吸引大量外来人员前来就业、学习、生活,住房需求因此不断攀升。如果限制住宅土地的供给,政府很容易就可以通过地价的上涨获取更多收入。新加坡政府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在于,新加坡不仅是座城市,同时也是个国家。政府必须负责国防,保卫居民的财产安全;而上海和香港却不需要,因为它们有国家政府承担责任。这样说来,新加坡政府岂不是须要创造更多收入用以应付国防开支?
于是,新加坡的领导人和别国城市的领导人之间就有了一个重要区别,他们在本地服务时间特别长。在别的城市,领导人连任八年、10年的都属少见,中国的市长和中共市委书记在一个城市的任期平均不到四年。可是在新加坡,李光耀从1965年起担任建国总理25年,随后又担任了20多年的国务资政和内阁资政。好些领导人任职超过40年,担任部长职务时间超过20年的也很常见。
二、国家领袖与城市领导人的区别
50多年来,新加坡虽然都是人民行动党执政,但是一个个选区的选举是可竞争的,结果是不确定的。每个部长都要争取选上议员,因为没选上就不能当部长。选举使选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部长,部长因此有充分的政治敏感度,对选民的需求作出反应。这样一来,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利益就不一定一致,部长能够有效约束官僚,减轻官僚主义。威尔逊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新加坡反而得到比较好的实行。
今年是建国总理李光耀百年冥诞。一群老报人编辑出版了一本纪念文集,取名为《100年后新加坡还存在吗?》。文集从15个方面完整总结了新加坡的治国理念和方式,介绍早年推行公共政策的前因后果,是年轻国人和新移民了解新加坡富国强民发展历程的宝贵读物。
在一座城市担任领导人的时间长短,对其行为会产生什么影响?奥尔森(Mancur Olson)在《权力与繁荣》这本书中指出,掌握权力的手可以是扶助之手,也可以是掠夺之手。伸出哪只手,要看掌握权力的人有没有涵盖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涵盖利益拥有者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通过提高社会利益使自身利益也获得提高;在损害社会利益时,也会因为考虑这种行为对自身利益所产生的后果而有所节制。掌握权力的人眼光越长远,他的涵盖利益就越强,扶助之手强有力,掠夺之手受约束。反过来,眼光短浅或者即将失去权力的人,容易产生“流寇”思想,没有耐心养肥下金蛋的鸡,只有掠夺之手,没有扶助之手。
和别的国家相比,新加坡只有一级政府,问责更直接,同时也避免了行政分权与集权的两难。其实,新马合并时,新加坡在招商引资、投资移民、市场准入、货币发行、储备金管理等方方面面,都受到联邦政府的掣肘。分家后,新加坡政府得以享受充分的自主权。
反观新加坡领导人,长期任职的预期,使他们的利益与新加坡的繁荣紧密联系在一起。新加坡政府令人称许的是长期规划的能力,城市规划是提前至少50年做的。
李光耀曾经感叹,认为新加坡人口少,从统计意义上说,出色的人才要比别的国家少。但是,比较视野让我们看到,只要能够发现领袖人才,他们就会为新加坡服务几十年,这又是别的城市所不具备的条件。那些地方有太多的外部机会,要留住这样的人才太难。
奥尔森的理论不断受到验证,让我们重复看到那些及时捞一把的流寇行为。同样,那些在一座城市任职时间不长的领导人,往往不会为这个地方作长远打算,因为这些努力可能是为他们的后任做嫁衣裳。他们反而是醉心于做表面文章,把精力放在那些短期能够体现政绩,但长期对地方没有益处甚至有害的项目上。
三、部长、官僚、选民的关系
(作者是本地经济学者)
一、居者有其屋加强全民防卫
新加坡的约束机制是实行类似于英国的议会制度。公共服务部门通过等级制向部长负责,部长向内阁、议会并最终向选民负责。部长必须是选民选出的议员,所以行政部门的行动被认为是选民集体意愿的体现。与英国一样,新加坡实施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政治行政二分法,政务官制定政策,事务官执行政策。这样的设计希望通过政治与行政分离,来防止政党分赃,保证公共行政的中立、客观、稳定、连续。
美国前总统尼克逊曾经说过:“李光耀是站在小舞台上的巨人。”新马分家把他留在新加坡,把他的一生与新加坡的长期发展联系在一起。不少新加坡的领袖也很有才华,如果在别国的城市,一定会有不一样的个人发展轨迹,可是他们留在新加坡,为新加坡人长期服务。
这样看来,新马分家对新加坡人而言是因祸得福(blessing in disguise)。
如果权力不受约束,长期掌握权力必然要导致懒政、怠政,甚至腐败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