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虑的是政府没有说明如何预防或减少PMD在住家充电的失火风险。当局应强制PMD在指定地点如停车场充电,这样应该可以大幅度减少因充电问题而造成的火患。
不过,我还是认为,UL2272标准应立即生效,而不是多等近一年时间,谁能预料在这11个月内还会发生多少涉及PMD的火患?
喜者有二。一是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透露,目前市镇会已有条例(bylaw)可以禁止骑士在组屋底层使用PMD,以降低年长者被PMD骑士意外撞倒的风险。
二喜是从明年7月1日起,所有PMD必须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然而,有少部分人对这项措施感到不满,原因是这会让他们目前所拥有的不合格PMD提早作废。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自私,为了省一点钱而冒PMD可能爆炸失火的风险。
这是好主意,但我认为,这项禁令要有效执行,当局可能还须严格监督,否则会流于形式。我常看到在组屋区的有盖走道,明明有指示牌请脚踏车骑士下车推车,但骑士视而不见,还按铃要行人让路。工人党管理的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也应当大力支持这项利民措施。
此外,陆路交通管理局也会同五个市镇理事会合作,在人流量较高的地方试行“行人专区”,规定PMD骑士经过时必须下车推车。
我也支持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的主张,把这项限制推广到所有组屋区,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所有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此外,这项规定也应涵盖电动轮椅使用者。虽然他们无法下车推车,但要规定他们经过“行人专区”时,速度须降到与推车步行一样。
读了有关电动个人代步工具(PMD)新管制措施的报道,有喜有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