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90多岁的老母亲,我和老伴也年届古稀,睡觉休息都时时受到干扰。我们曾通过保安人员和公寓管理办公室去交涉,但起不了作用。我们要么采取法律行动,再不然就是搬家了。
每个家庭的生活习惯都不一样,共享紧密的生活空间,应该遵守法律规则。我国人口密集,生活空间狭小,人与人的接触频繁,就更应该遵守共同生活的社会准则,否则发生冲突将无可避免。
我家楼上的邻居是噪音的制造者,不是短暂而是没有固定时间、通常连续一两个小时的噪音,相信是在跑步机上跑动所造成的声音。跑步声停止后是重物触地的声音,相信是放下哑铃所造成的。
是否有人享受“噪音”,只有当事人才能了解。但就事论事,制造噪音是不对的,应该停止,无论声量大小,也不管有多好的理由——如不能外出而在家运动。
读了5月13日《联合早报·交流站》刊登的读者投函《享受楼上运动的“噪音”》,感到哭笑不得,因为她所享受的“噪音”,对我来说却是恶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