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业主各承担两个月的租金,对租户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有些业主却认为,他必须独自承担两个月租金,而租户省了四个月的租金,对业主不公平。

《联合早报·交流站》7月14日刊登黄达天读者之《小市民的大选情怀》提到,政府立法强制业主免收租金两个月,我问了坊间两个租户,他们说尚未执行,我不确定执行了吗?

能否换另一个形式,政府都承担一半的租金,另一半的租金,业主与租户各承担25%。最终政府还是承担两个月的租金,而租户和业主各承担一个月。

政府在冠病疫情期间,或可制定特别法律条文,租户若在一年内解约,不须负法律责任,所欠租金可分24个月无利息偿还业主。

林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