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2万1000元住所年值顶限,涵盖了所有组屋、大多数公寓和一些价值较低的有地房地产。除了住所年值,我们还把收入和所拥有的房产数量考虑在内。住所年值虽不是衡量财产和家庭支持的完美标准,但只要结合其他标准,我们就能更好地确保援助对象,是那些更需要社会支援的国人。这些标准为政府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来确定谁有资格获得消费税补助券,而无须公民申请。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24日刊登的李国昌读者投函《是时候调整援助分配准则》:
财政部企业通讯司司长林允谦
在消费税补助券—水电费回扣(GST Voucher-U-Save)方面,我们在分配回扣时,是以组屋屋型作为衡量家庭财富的一种方式。住在小型组屋的家庭,通常没有住在大型组屋的家庭富裕,因此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回扣。虽然我们认识到以组屋屋型作为衡量标准并不完美,但它能让政府快速有效地分配回扣。
我们感谢李先生的反馈,并会继续检讨社会支援措施的整体制度,以确保有针对性的援助能惠及最有需要的国人,同时保持制度的简单性。
我们认识到,并不是所有居住在住所年值高于2万1000元顶限的国人都是富裕的,有些人可能会遇到经济困难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政府今年通过“关怀与援助配套”(Care and Support Package)提供了额外的援助,尽量让更多的国人受惠;同时将更多的援助集中在较不富裕的国人。
此外,政府还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加坡家庭,提供一次性的100元“同舟共济”水电费补贴。这项补贴涵盖住在所有房地产类型的家庭,以感谢国人在病毒阻断措施期间为新加坡而留在家中。
李先生就采用住所年值及组屋屋型,作为消费税补助券计划的资格标准,提供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