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华说:“他切切实实参加联署,叫人制裁处理案件的香港检控官和法官,这还不是很好的例子,证实他干犯以上罪行吗?如果锺先生觉得这些都不是罪行,我觉得他可以回来香港面对我们的调查。”

陈伟强表示,部分人以为在海外不会有事,但他们若在和中国关系密切的国家转机,可能会被拘捕并送交给港府。他估计未来还会有其他民主派人士被通缉。

针对港府“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措施,许颖婷指出,她未来处理金钱时会更小心,“但无论如何,我不认为通缉或这次的措施对我有巨大影响,更不能阻止我在美国及国际层面上继续倡议工作”。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批评,上述七人在海外仍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煽动分裂国家,发动所谓公投,请求对中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他特别点名批评许智峯,指他涉及伪造文件,当局已发公告会没收其犯罪得益。

邓炳强说,任何人对上述七人以任何形式提供资金及协助处理资金等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七年。

当局向他们实施的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为其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以及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个别人士还会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指出,这六名民主派人士潜逃海外后,继续从事危害国安安全的行为,出卖国家及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其中,锺剑华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多次透过不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讲师陈伟强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港府星期二针对的两批民主派人士,并不只是发表过火的言论,而是有实质性的行动,包括联系海外势力危害香港的国家安全,所以当局才采取相关行动。

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政策和倡议专员许颖婷回应时则指出,国际刑警已于去年表明不会就港府对民主派倡议者的拘捕令采取任何行动,至于护照被港府撤销,她表示对自己没有影响。

陈伟强认为,虽然这些人身在海外,有关措施对他们没有直接的影响,但仍然有杀鸡儆猴的作用,部分人在香港的亲人或会受到连累,“例如有些人的儿子仍然在香港,他们不能再有联系,而且儿子在香港的事业也受到影响”。

今年6月12日,港府已向六名潜逃英国的港人,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迪、郑文杰、霍嘉誌及蔡明达,实施同样的措施。这次涉及的七名港人,目前分别流亡美国和澳大利亚,包括许智峯、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和邵岚。

香港警方星期二也悬红各100万港元(17万5000新元)通缉六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前区议员刘珈汶、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前理工大学助理教授锺剑华、艺人郑敬基、加拿大广传媒行政总裁何良懋及19岁学生张晞晴。

香港特区政府星期二(12月24日)以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为由,向六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发出通缉令,并刊宪将另外七人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撤销其护照和禁止向他们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