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之梦——及一段漫漫东方行旅》(Aus Indien,1913年)这部亚洲纪行从斯里兰卡出发,沿着苏伊士运河经过尼科巴群岛、新加坡、苏门答腊等地。本书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散文的方式呈现,将他旅行的感悟与体验通过怀想的高度叙述;第二部分则以随笔记录每日的行程;第三部分将旅行化为一首首动人的诗篇,持续探索路上遇见的人事物。他视旅行为试炼的过程,并且体悟到唯有真实经历的生命才值得“活着”。

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1877-1962),出生于德国南部小镇卡尔夫,曾就读莫尔布隆神学校,因神经衰弱而辍学。1899年自费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浪漫主义之歌》,未获得公众认可;1904年,以第一部长篇小说《乡愁》(Peter Camenzind)一举成名。于1912年移居瑞士,并在1923年加入瑞士国籍。一战结束后,赫塞的创作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试图从宗教、哲学和心理学方面探索人类精神解放的途径。名著《荒原之狼》轰动欧美,被托马斯·曼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1946年,赫塞获得歌德文学奖及诺贝尔文学奖。

阅读这本书时能真切感受到赫曼·赫塞对人生哲学的见解,他试图从执着中发现人性的温暖,亦保存了一战前新加坡的闲散、别具风光的景致。

赫塞特别喜欢新加坡,他写下新加坡的独特之处:充满东方风情的华人街;在黄昏的时候乘坐人力车,辛勤的车夫很爱笑,令人心生好感;游览宽阔的海滨大道,享受着清凉的海风吹拂在脸上,两侧树木高大,笔直的挺着身躯是秩序的象征,远眺还能看到海面上近百艘的游轮。白天的景致如此美好,夜晚则是灯光与音乐的交响,山顶上断断续续闪烁着的强光信号,搭配着市政厅塔楼的大钟发出的四声调的奏鸣,仿佛无名的交响乐般能洗涤心灵。在35岁的青壮年眼中,新加坡充斥欢快的因子,旅者的身份让他感受到中国移民的勤劳、马来族人的原始,以及印度文化的鲜艳。乍看之下,他让东方的想象流淌在文字的迷宫里,带着镜头捕捉神秘的雨林与无垠的海洋,眼前即景因着纯朴的文字,而拥有景深般的内涵。然而,这股追求的东方浪漫的猎奇感,不禁令我们想到赫塞在东西方叙述的失衡,基于历史的变奏而成为足迹般的存在。

自我醒悟

身为浪漫主义派最后的继承者,赫塞以抒情的笔调对人物进行深刻的解剖,在其重要著作《乡愁》里书写青年人彷徨、苦闷的一面,另一方面也肯定自由的灵魂可以作为生命的救赎。他在《新加坡之梦》中透露出自己孤身在外的落寞与不安,写下:“我们久久站在甲板上,看着这死寂的河水,月亮已经开始西沉。我恍然感到自己已离家多年。身边没有同我说话的,没有让我觉得亲近和喜欢的,除了我们这艘还不错的游轮,没有什么东西能带给我安慰。眼下我身边的一切,不过是些船板、桅杆和灯光。航行了这么多天,突然听不到、感觉不到轮船那熟悉的心跳,让我心中惴惴不安。”就在他离家数百里之后,望着寂静无波的大海,离家的迷惘逐渐侵蚀著作家敏感的内在,他渴望归返,但是家又在何处?一直到他遇见了史蒂文森时,突然领悟到“家乡是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一个人的家乡只会存在于他工作或者从事有价值的事情的地方。这段话恰好说明了在全球移动的社会,我们对于私我的体悟实际上只是一种假想,而旅行的终点充其量也只是为了认识自我。

一、迷失于“东方”的

赫曼·赫塞对于东方的陌生感成就了他旅程中的浪漫情绪,纵使在这众多的浪漫背后的南洋充斥着压榨、悲苦与彷徨。萨义德在其《东方主义》里详细说明:“通过做出与东方有关的陈述,对有关东方的观点进行权威裁断,对东方进行描述、教授、殖民、统治等方式来处理东方的一种机制”,显然在20世纪初的西方叙事里仍无法摆脱东方表象,即使是文学大家也难逃片面叙述的迷障,赫塞笔下尽是殖民人士聚集、生活之处,稍稍缺乏了深入民间的叙述。

二、沉醉于乡愁的

——读赫曼·赫塞

《新加坡之梦——及一段漫漫东方行旅》

浪漫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