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2021年9月作出有利于家庭前沿和六名马国籍母亲的指标性裁决,马国政府等三方提出上诉。

家庭前沿和六名马国籍母亲在声明中说:“这个有意义的成果是马来西亚籍母亲和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在性别平等和权利方面向前迈出的一步。”

不过,所有修改不溯及既往。这意味着即使宪法修正案生效,马国籍女性在这之前在国外生下的子女,仍无法自动成为公民。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女性与外籍配偶在国外生下的18岁以下子女,现在可申请并获得马国公民权。这与马国男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18岁以下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这是非政府组织“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和六名马国籍母亲,就她们海外出生子女的公民身份上诉案,与联邦政府达成和解的成果。联邦法院五司星期一(3月10日)批准双方的和解方案,并登录在案。

根据和解方案,马国籍母亲与外籍父亲的18岁以下子女,可根据联邦宪法相关条文申请马国公民权,只要申请者符合宪法要求,并按宪法程序提交必要文件,政府必须批准其申请。

延伸阅读

上诉期间,马国政府提出公民权修宪案,去年10月17日在国会三读通过,允许马国籍母亲与外籍父亲在海外生下的子女,可自动获得公民权。修宪案也授权政府向任何18岁以下者发放公民权。这项修宪案至今仍未正式颁布宪报,因此尚未生效。

家庭前沿及六名马国籍母亲同联邦政府谈判,并达成上述和解方案,双方同意维持吉隆坡高庭2021年的裁决。

家庭前沿和六名马国籍母亲2020年12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马国政府、内政部长和国民登记局,要求法庭裁决马国籍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子女,和马国籍父亲在国外生下的子女,拥有同等的公民身份权利。

他们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说,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解决方案纠正了马国妇女数十年来遭受的歧视。

上诉庭2022年8月宣判政府上诉得直,并裁定马国籍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下的子女,无权自动成为马国公民。家庭前沿及六名马国籍母亲上诉至联邦法院。

数十年来,马国宪法规定,马国籍男性与外籍配偶在国外生下的子女,能自动获得马国公民权。马国籍女性与外籍配偶在国外所生的孩子则必须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复杂冗长且不一定获批准,因此引发性别歧视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