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规定已于星期二(3月4日)生效。马国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提醒乘客,充电宝器不可收在行李架上的行李内,必须放在随身包中。在这之前,马国已禁止乘客将充电宝器存放在托运行李中,必须随身带上飞机。
当局也敦促航空公司加强安全宣导,严格执行这项规定。诺阿兹曼说:“许多旅客未能正确申报物品,或误解物品的存放要求,从而增加了飞行过程中发生紧急事故的风险。”
今年1月28日,韩国釜山航空一架飞往香港的航班机舱失火,造成机舱顶部严重烧毁,所幸无人伤亡。初步调查推测,起火原因可能与充电宝或其他电子设备有关。
事故发生后,多国航空公司陆续收紧存放及使用充电宝的规定。泰国航空3月15日起禁止乘客在机上使用充电宝;台湾长荣航空本月起也全面禁止乘客在飞行时使用充电宝或为备用电池充电。
《东方日报》星期五(7日)引述民航局首席执行员诺阿兹曼说,这项规定是根据近期航空事故后的安全建议而制定,符合国际航空业标准。他强调,机组人员须保持警觉,接受应对火患的培训,航空公司也应确保机上配备防火袋和灭火设备,以有效应对锂离子电池起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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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讯)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颁布新的安全规定,所有航空乘客须随身携带充电宝,禁止将充电宝存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