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诺法丁最终裁定,被告即日起监禁两天、罚款1万2000令吉,以及禁止在马国驾驶两年。被告如果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七个月代替刑罚。

被告星期五认罪后在庭上求情时说,他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妻子是家庭主妇,两人育有三名分别为20岁、17岁及14岁的孩子,全都还在求学。全家靠他驾驶私召车,每月赚取大约5000新元过活,他恳求法庭从轻发落,因为一旦入狱,妻儿将失去经济来源。

(新山综合讯)一名新加坡男子上星期在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酒后驾驶,撞入当地一家泰式烧烤火锅餐馆,星期五在新山法庭认罪后被判监禁两天、罚款1万2000令吉(约3600新元),以及两年内不得在马国驾驶。

46岁被告沈国雄(Sim Kok Siong Daniel,音译)星期五(3月14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酒驾。他在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俯首认罪。

他被控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醉酒驾驶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罚款最高3万令吉,以及吊销执照至少两年。

现场视频在网上流传后,警方介入调查。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之后发声明说,警方事后逮捕了这名男子,并对他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事发时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血液含165毫克酒精,超标115毫克。

被告在新加坡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上周三(5日)晚上10时左右,开着一辆新加坡注册的黑色休旅车,失控撞入位于新山世纪花园拿督阿都拉达昔尔路的一家泰式烧烤火锅餐馆,撞毁餐厅的墙壁和桌椅。他之后试图退车移出餐厅时,又撞上另一辆车子。庆幸的是,男子在这过程中没有酿成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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