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也认为,让法庭阻止警方调查的要求相当不寻常。根据过往判例,法院无权干预执法单位的工作,或是指示执法单位停止调查。林鼎也没有提供任何表面证据,说明调查工作可能存在政治动机。法官最终驳回林鼎的申请,不批准进行司法检讨。

判词也揭露更多报案人向警方投诉林鼎的细节,包括前女雇员声称林鼎邀她回家吃饭喝酒,过程中一直称她为“宝贝”“达令”,让她感到不舒服。

林鼎曾在2015年大选中闪电出任国民团结党秘书长,他退党后成立人民之声,并在今年7月大选竞逐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席。

反对党人民之声领导人林鼎因涉嫌失信和骚扰前女雇员而被警方调查,他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申请进行司法检讨,要求法庭谕令警方停止对他的调查工作,但被高庭法官驳回。

在近日两起诽谤李显龙总理的案件中,林鼎也是辩方律师,先后代表博客梁实轩与时政网站“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

洪清福法官昨天发表书面裁决指出,林鼎的申请“完全缺乏法律依据”,警方不可能因为被投诉的当事人自称无辜,就不处理报案投诉和不再继续调查工作。同样的,如果法庭单凭当事人喊冤的说辞阻止警方调查,那等于是对刑事调查工作与法律程序的嘲弄。

根据判词,林鼎所面对的第一项投诉指他在处理一起车祸受伤索赔案时,失信委托人的一笔3万元赔偿金。委托人后来撤换律师并且报警。

要求法庭阻止警方调查 法官:相当不寻常

根据林鼎的说法,指责他失信款项的前委托人已入禀国家法院,就同一起案件向保险公司进行民事索偿;如果警方在这个时候对林鼎展开调查,等于藐视法庭。此外,他也指责两名来自不同部门的查案人员暗中勾结,整个调查工作存有政治动机。

不过,洪清福法官不同意林鼎的说辞。他指出,当局不可能因为同时有民事诉讼在处理中,就停止相关的刑事调查工作,林鼎也没举出证据说明,调查工作会如何妨碍司法的执行或构成藐视法庭。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林鼎(55岁,律师)于今年10月1日因涉及两起刑事案件而被警方逮捕,当晚获准保释。他的代表律师拉维之后向高庭申请进行司法检讨,质疑警察部队与商业事务局的调查工作的合法性,要求法庭谕令警方停止调查林鼎。

第二项投诉来自一名曾在林鼎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女雇员,她声称在任职期间被林鼎骚扰,包括有一回林鼎邀请她到家里吃晚饭和喝酒,林鼎当晚一直以“宝贝”“达令”等亲昵字眼称呼她,尽管她已表明对这样的称呼感到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