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曾经历失去孩子悲痛 林志蔚支持孩子夭折母可享产假
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在发言时指出,政府这些年来逐渐调整对未婚单亲家长的立场,也采取措施支持他们,包括给予未婚单亲母亲一样的产假等。针对婴儿花红现金奖励的政策也需要改变。
在职父亲和养母如果透过短期雇佣合约受聘,或是雇佣合约在孩子快出生或领养前被终止,符合条件者今年12月1日起可申请陪产或领养现金福利。现金福利相当于由政府承担薪资的陪产和领养假。
孙雪玲指出,落实亲家庭措施时要采取实际做法,不要无意中影响家长的受雇能力。在支持在职父母的同时,也要考虑到雇主的人力和营运需求。
同年5月6日清晨,林志蔚从睡梦中醒来时,父亲在他房里,眼里泛着泪光对他说,弟弟没了。林志蔚说:“我这一生中只见过父亲哭过三次,那是其中一次。”
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总结法案辩论时指出,当局这些年已做出调整,无论孩子的出生背景,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受益于支持孩子看护、成长和发展的政府福利,这包括医疗护理、教育、托儿和托婴等津贴。未婚单亲家长的孩子在2016年也纳入了婴儿花红和儿童培育户头计划。
有鉴于此,修正法案拟议取消私生子的已婚或未婚父亲获有薪育儿及无薪育婴假的资格。由于母亲一般是孩子的主要看护者,即使孩子是私生子,生母照样保留获有薪育儿及无薪育婴假的资格。如果私生子的父母过后结婚,生父将有资格享有育儿假。至于其他未婚父亲,只要孩子并非私生子,可继续获有薪育儿及无薪育婴假。
鉴于养儿育女的环境不断演变,孙雪玲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希望为公民孩童、在职父母及雇主提供更多支援。她指出,有些在职父亲和养父母受限于雇佣合约的性质及安排,不符合享有陪产假或领养假的条件。
然而,孙雪玲指出,政府发现有些发生婚外情后生下孩子的父母,也享有育儿假和无薪育婴假。“这并非我们政策的目的。我们的结婚与生育政策是要维护家庭制度,而不是默许婚外情。”
只要孩子生日、预产期或正式领养孩子的意向书日期落在今年1月1日或之后,在职父亲和养母可从12月1日起,申请陪产或领养现金福利,相当于由政府承担的陪产和领养假。
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指出,儿童培育共同储蓄法令20年前生效以来,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支持国民成家立室的措施。目前,在职夫妻在孩子出生一年内,共有20周的有薪育儿假,这包括16周产假、两周陪产假,以及孩子满七岁前,每名家长每年所能享的有六天有薪育儿假。
林志蔚在参与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的辩论时忆述,1989年,他13岁,妹妹六岁,而母亲那年意外再怀孕。由于家境并不富裕,母亲得挺着肚子继续工作,分担家庭开销。由于母亲当时已有一些年纪,怀孕过程相当辛苦,多个夜晚还因身体不适,得坐着睡觉。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将尽力支持未婚单亲家长,给予他们所需的援助,但一些福利如婴儿花红现金奖励和家长税务回扣等只会保留给已婚家长。
此外,如果雇主自愿让受雇少过三个月、不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育儿事假,法令拟议让政府偿还雇主,以显示政府支持亲家庭的雇主。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为更多已婚的在职父母提供支持。然而,为确保鼓励结婚与生育政策不违背维护健全家庭的宗旨,孩子如果是私生子,修正法令将取消已婚及未婚父亲获有薪育儿假,及无薪育婴假的资格。
政府估计两项新计划每年可让约500名在职父亲和养母受惠。孙雪玲说:“这个人数虽不多,但我们认为,支持这些家长养儿育女仍然重要。”
盛港集选区议员林志蔚的母亲当年意外怀上第三胎,但孩子不幸夭折,花了很多年才走出悲痛。他因此支持经历孩子夭折的母亲应享有产假,以休息康复。
孙雪玲回复议员询问时重申,自雇人士也可享有政府承担薪资的产假或现金福利,他们符合那一项计划的条件,视他们的雇佣合约等安排而定。
另外,林志蔚也针对儿童培育户头的储蓄回报率提问,包括该户头为何不享有如同公积金户头一样的法律规定年利率。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为更多已婚的在职父母提供支持。然而,为确保鼓励结婚与生育政策不违背维护健全家庭的宗旨,孩子如果是私生子,修正法令将取消已婚及未婚父亲获有薪育儿假,及无薪育婴假的资格。
一些育儿福利虽只保留给已婚者 未婚单亲家长也获所需援助与福利
修正法令生效后,被裁家长也能获得政府支付的产假、陪产假及领养事假,而孩子夭折的父母也能获得产假和陪产假福利。
修正法令生效后,政府将推出由政府承担薪资的陪产福利(Government-Paid Paternity Benefit,简称GPPB)和领养福利(Government-Paid Adoption Benefit,GPAB)。目前,只有在职母亲可享有这些福利。
林志蔚因此认为法案中提出的修订内容是重要的,如让经历孩子夭折的母亲享有产假,以休息复原。再加上这些母亲须承受的心理创伤,延长她们的产假并非不合理。
多名议员昨天参与辩论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时,为未婚单亲家长发声,希望当局能加大对这群体的支持。
针对法案的最新一轮修正仍没有结婚家长的孩子足够帮助,陈浍敏(义顺集选区)对此感到失望。她说:“这对孩子而言是不幸也不公平的。我虽然明白政府的立场是不要鼓励未婚生子,也不要发出这样的信号,但政府须意识到这类情况可能是因为不幸因素所致,并非总是因为任性滥交。”
另外,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选区)也建议当局给予多胞胎父母更多的陪产福利。
无论受雇或自雇,申请者须在孩子出生前或正式领养孩子前的12个月里就业至少90天。现金福利根据他们这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即就业时间越长,可获的现金福利越多。以GPPB来说,每七天陪产现金福利顶限为2500元;至于GPAB,每28天领养假顶限为1万元。在职父亲包括生父和养父。
孙雪玲说,为鼓励婚后才生育,其他福利如婴儿花红现金奖励,以及家长税务回扣等将继续保留给这些家庭。“我们听到议员对未婚单亲家长的担忧,也会尽全力给予这些家长所需的支持。我也向议员保证,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和其他机构定期检讨给予这些家长的援助。”
他说,未婚单亲家长虽同为家长,且多数属于低收入者,35岁以下的未婚单亲家长的薪金中位数只有600元,但他们却拿不到婴儿花红现金奖励。“对比双收入家庭的家长,很多未婚单亲家长更需要现金奖励。他们没有要求得到更多,只要求得到公平待遇。”
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回应,儿童培育户头的利率是由银行决定。该户头也有别于公积金户头,家长可以随时从儿童培育户头提款,抵消育儿开销,属于短期性质,但公积金则要求资金存在户头更长一段时间。
他提到,弟弟夭折后,母亲得好几年才能走出悲痛,过程中,她质问自己的选择和信仰,也质问自己。不论在孩子生命的哪个阶段,失去都是痛苦的。而不论是健康或夭折的孩子,一位母亲所经历的生理创伤都一样。
孙雪玲说,政府这些年不断检讨措施,并扩大有关措施涵盖的范围,希望所有公民孩童和他们的家长都能受益于政府提供的福利,以支持孩童的成长。政府制定政策时,也考虑到社会现行规范提倡已婚夫妇养育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