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被告形容,脚踏车的右手把碰到周胜业的手臂,但他不清楚对方如何跌倒。周胜业被撞后侧躺路边,鲜血直流,被告将他移到人行道,陪伴他等待救援。

过后,被告在第二个人行过道处骑上安全岛,准备骑上人行道时,撞上在安全岛上准备过马路的周胜业(73岁)。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选择独自出庭面判。他求情时称老伯当时突然走到他的前方,他闪避不及才撞上老伯,但控方指调查没能证实被告的这一说法。

男子骑脚踏车加速驶入安全岛,撞倒正要过马路的七旬老伯,导致老伯摔倒血流不止,当天送院后身亡。男子因此被判坐牢12天。

事故发生在去年8月13日早上6时58分,地点是后港3道和罗弄阿苏的交界处。

被告温福顺(46岁)星期四(8月18日)承认疏忽行事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另一项违反公路交通(脚踏车)条例罪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发时,被告沿着后港3道的最左侧车道,往后港2道的方向骑行。当接近第一个人行过道时,被告声称交通灯已亮起黄灯,他于是加快速度驶过第一个人行过道。

法官下判时形容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不幸事故,并指无论驾驶者或脚踏车骑士,所有公路使用者来到人行过道都务必注意行人的安全。(人名译音)

庭上揭露,被告曾数次违反交通法令,犯下包括超速驾驶、闯红灯等罪行。控方认为这应该是加重刑罚的理由,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两周至四周。

被告也称脚踏车不可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但控方强调,无论被告以什么速度行驶,重点是他没有充分留意周围的行人,导致意外发生。

周胜业昏迷送往樟宜综合医院,医生发现他的脑部出血,头骨骨折,最终因头部严重受创,当天下午4时32分在医院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