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私人信托人处理的破产案件约占四成,其余六成由官方受托人承担。官方受托人是公务员,也是法庭人员,私人信托人则是律师或公共会计师等。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说,由私人信托人管理的破产机制,旨在减少私人债务追讨所动用的公共资源,同时确保新加坡的破产案继续得到有序管理。新规定预计最迟今年9月落实。

本地去年1月至11月共有3380份破产申请,全年未脱离穷籍的破产案件则有9254起。

唐振辉说,如果破产案涉及公共利益,例如滥用公款、欠下政府债务等,官方受托人可酌情判断是否接受委托。“官方受托人会考虑相对于其他因素,公共利益是否有足够分量,适当权衡各个因素后,才决定是否同意这么做。”

简化债务重组及清盘程序再延长两年

法案三读

我想建议在现有的数据库添加可搜索资料,不仅是脱离穷籍者的,也包括目前正进行或面临破产程序的人。这有助于进行尽职调查。目前,要这么做得通过法庭诉讼搜索,涉及的费用对一些人来说可能过于高昂,而且过程对于外行人来说也可能太繁琐或陌生。——周凯年(蔡厝港集选区)

破产、重组与解散(修正)法案星期一(1月9日)在国会三读通过,上述新规定预计最迟今年9月落实。

为支持私人信托人行业,法案会让决定私人信托人报酬的过程更灵活,以帮助他们在承接更多案件时维持低成本,继而让收费也保持在可负担范围内。

唐振辉进一步说,这些破产从业者当中,有183人符合条件担任私人信托人,但目前仅约56人这么做,说明有足够人手应对更多案件。

这项计划于2021年1月推出,协助因冠病疫情陷入财务困境的微型和小型企业,以更低廉、快捷和简易的方法重组债务或结束营业。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说,破产一般涉及债权人追讨未偿还债务,或是欠债人不堪重负而寻求帮助。“由私人信托人管理的破产机制,旨在减少私人债务追讨所动用的公共资源,同时确保新加坡的破产案继续得到有序管理。”

日后,官方受托人将承担更多监管工作,以确保私人信托人有能力并且依法处理破产事宜。他们也会继续拥有调查和提控等职权。

公众日后也可查找未脱离穷籍者提供给官方受托人的就业现状与就业经历相关资料,有助进行尽职调查。周凯年(蔡厝港集选区)建议把查找对象的范围扩大至正在进行或面临破产程序的人。

此外,简化债务重组及清盘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将再延长两年,至2026年1月28日。

一些司法管辖区如美国和加拿大,已立法规定所有破产案件都须委任私人信托人。

唐振辉说,延长计划让律政部得以继续为面对运营挑战的企业提供援助,尤其目前正值通货膨胀和利率攀高的经济环境。与此同时,律政部也在探讨让业界永久采用一些简化程序。

除非涉及公共利益,否则所有破产案件日后一律交由私人信托人处理,不再依赖官方受托人。这么做是为了更善用公共资源。

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和穆仁理(武吉巴督区)等议员都对私人信托人的人手情况表示关注。根据律政部网站,本地有187名有执照的破产从业者。

2016年之前,超过99%的破产案都是委任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处理,直至政府这一年落实重大举措,包括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等机构债权人,自行委任私人信托人(private trustee)处理欠债人破产事宜。

不过,唐振辉说,这些破产申请未必会通过,若要官方受托人保存所有申请者的资料,得动用更多资源,不符合成本效益。

法案部分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在商业交易中与破产者交涉的人。未脱离穷籍者日后收到任何人至少1万元的定金时,若不披露破产身份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