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星期五在国家法院过堂时,李崧德被额外追加多10项欺骗罪名,指他在2012年4月至10月间,骗10人投资共15万7000元。

此外,在潜逃的10年间,被告都与妻子待在中国,显示他有能力在国外生活,有弃保潜逃的风险。

法官同意控方立场,认为被告弃保风险高,下令继续还押,案展4月14日过堂。

控方认为他可能在保释期间与控方证人接触,因此吁请法官下令继续还押被告。

被告通过视讯出庭,修了一头短发的他全程神情严肃,不发一语。

代表律师朱时生说,被告在我国出生,亲戚也在本地生活,他主动选择飞回新加坡,护照已被扣押,没有理由潜逃,恳请法官让被告保释。

记录显示,李崧德是金保证公司和亚太黄金公司的唯一注册负责人,金管局在2012年将他和这两家公司列入“投资者警惕名单”。李崧德在2013年1月消失后,公司也跟着停止运作,有投资者为此报警。

他被控后直接还押中央警署协助调查,前后约14天。

控方则指出,被告涉嫌潜逃国外10年,其间曾申请签证要到澳大利亚,没有选择回来新加坡。被告是因护照要到期才回国,并非主动自首。

近80名投资者后来在同年3月聚集芳林公园联署,希望有关当局尽快对李崧德采取刑事行动。

控方也说,案件涉及高金额,还牵涉到大约500名投资者,当局需要时间调查,恳请法官批准将案件展期三个月。

现年44岁的李崧德在2023年2月4日被控一项串谋罪,指他在2012年至2013年间,与亚太黄金公司(Asia Pacific Bullion)、The Discovery Group、SG One和Emperor Grand四家公司串谋,误导投资者以为相关投资计划获得金保证公司(The Gold Guarantee)的担保。

早前被指以黄金投资计划骗多人投资后闹失踪,黄金公司老板涉嫌潜逃约10年后,于今年2月初回国时落网,并在星期五(2月17日)被加控10项欺骗罪。法官指他弃保潜逃风险高,下令继续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