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张明德在2015年11月4日欺骗集团出资2650万元收购皮肤专科医生林顶意的医美事业。他当时没有公开自己是贸易公司Paromay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隐瞒了Paromay会从这起收购案中获利150万元。
法官:被告有职责公开任何利益冲突
此外,被告无法合理且一致地解释150万元的来源,因此判他所面对的两项欺骗控状成立。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张明德(64岁),他案发时是新加坡妇产科医疗集团(Singapore O&G)的首席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
被告早前否认两项欺诈控状,案件经审后,星期三(2月22日)被判罪成。
控方律师说,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是一个诚实的人会否做出跟被告同样隐瞒实情的行为?证据显示,被告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为了避免医疗集团的其他董事发现收购项目涉及利益冲突,导致项目无法通过,进而影响被告获得款项。
事实上,被告不只没有透露身份,而且深知一旦身份败露,收购项目或许无法通过,进而影响他收到150万元的可能性。
隐瞒自己是另一家贸易公司的董事,新加坡妇产科医疗集团前董事骗集团出资2650万元收购皮肤专科医生的医美事业,帮贸易公司从中获利150万元。他把资金存进贸易公司银行账户时,也骗银行说款项是医生分发的“虚拟股票”奖金。
法官做出裁决时同意控方的陈词,即被告作为首席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有职责公开任何利益冲突,但他却为了促成收购项目没有那么做,在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同时,更导致医疗集团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他事后将150万元存进Paromay的瑞士宝盛(Julius Baer)银行户头时,欺骗银行说这些钱都是医生给他的“虚拟股票”(shadow equity)收益,以掩蔽这笔款项实际上是有利益冲突获利的事实。
因此,被告收下林顶意开出的150万元支票后,就告诉秘书“绝对不要跟医疗集团的任何人提起Paromay”。
然而,作证的董事都表示不知道被告是另一家贸易公司的董事,以及他会收到一笔150万元的款项等,而且被告并没有在收购项目的决议上放弃投票。
控方律师结案陈词说,被告在审讯时声称自己没有隐瞒利益冲突,如表明林顶意的医美事业由他介绍而未针对收购项目的决议投票。
谎称150万元是“虚拟股票”收益
被告也称其他董事知悉每当他介绍一名医生加入医疗集团都会获得一笔费用,以此推理大家应该知道这次也会涉及一笔费用。
控方律师驳斥被告说,倘若被告坦露自己的身份,董事会不会在没有任何疑问或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收购项目。
被告在2015年11月4日欺骗集团出资2650万元收购皮肤专科医生林顶意的医美事业。他当时没有公开自己是贸易公司Paromay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隐瞒了Paromay会从这起收购案中获利150万元。
案展5月17日过堂,法官到时将决定被告的刑法。(人名音译)
面对证人的说辞一致,被告仅回复了“(作证的董事)忘记了一切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