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律师代为求情时称,死者当时是被指示要从池塘边铺放渔网,但他选择抄捷径,直接进入池塘中,才会发生这起意外。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这起溺毙事件发生在2021年6月11日,地点在Royal Crown Fishery &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位于林厝港6D巷7号的渔场。死者是在渔场工作的客工柯柯,事发时和两名客工正在用渔网打捞养在池塘里的生鱼(snakehead fish)。

游到池塘中央时,死者突然开始挣扎,猛挥双手求救,同事见状下水救人,但死者还是在送院不久后过世。整个事发过程,被告并不在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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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55岁的陈玉凤,星期三(8月2日)在庭上承认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的罪名。

调查显示,其中一名客工向死者建议,两人各自站在池塘两边,边走边铺网,不过死者却选择抓着系着渔网的绳子走入水中,想要一边拉着绳子,一边游向对岸,用渔网覆盖水面。

考虑到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以及被告是初犯等因素,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两个月。(人名译音)

早前的调查显示,出事池塘的正中央水深约两米,死者的身高只有1.68米。死者与妻子育有一名儿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

36岁缅甸籍客工在池塘拖网捕鱼时,疑脚陷入烂泥而难以解脱,加上水深比身子高,不幸溺毙。渔场女董事因没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被判坐牢两个月。

人力部调查揭露,死者出事时没有穿救生衣,池塘附近没有救生圈。渔场员工没接受过急救训练,公司更是没有任何紧急应对程序。

控方在庭上指出,死者当时疑脚受困烂泥中,想拉着渔网尝试解脱,因而可能导致死者进入池塘的深处。控方指出,如果当时死者身穿救生衣,就可以避免这起不幸事故。

律师说,被告是初犯,事发后充分配合当局的调查。员工的丧命也为被告带来精神上的压力,事故后已结束经营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