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持入境和重新入境两种准证,前者是永久居留权获批时取得的准证,允许入境和居留本地,后者则让永久居民在批准期限内(一般为五年)入境新加坡。
应对未来的不断变化和新挑战
在海外的永久居民若不持有效REP,将失去永久居留权,但他们有一个月宽限期申请。即使错过期限,当局也会考虑相关的合法理由,给予灵活处理。
延伸阅读
- 移民局可提前收集通过所有途径入境的旅客资料
- 可向运输运营商发布禁载令
- 无法预先提交乘客或机组人员的准确完整资料,或无法遵守禁载令的运输运营商将被罚款
- 在国外向移民局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将视为罪行
- 大流行病时,部长有权以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为由禁止外国人入境或过境
另外,修正法案将撤销内政部长签发和撤销永久居留权,以及更改永久居留证条件的法定上诉权力,这与其他移民准证(如长期访问准证)和公民权也不享有法定上诉权的情况相一致。
修正法案将允许部长在不必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或移民通行证的情况下,以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为由禁止外国人入境或过境。
移民(修正)法案星期三(8月2日)在国会提出一读,内容包括加强边境管制、授予移民局人员更多执法权。移民局今年1月起从警察部队接过陆路关卡的保安工作。
目前,移民法授权内政部长以安全为由禁止外国人入境,却没有明确说明出现大流行病时,能以“公共卫生”为由行使这类权力。
加强许可证和通行证的行政效率
移民(修正)法案修正重点:
虽然法定上诉权将撤销,永久居民若有相关的上诉,还是可提交移民局。
另外,本地永久居民在永久居留期到期后,有一个月的宽限期申请重新入境准证(REP),修正法案把宽限期延至六个月,让永久居民有更长时间提出申请。
- 有权扣押在授权范围以外抵触非移民条例的人或车辆
- 移民局人员可向关口的所有旅客发指令,以防止逃避检查的情况
- 明确说明无法入境者(如有健康或签证问题)等候遣送时,须先被扣押
- 抵触移民条例的外国人如无法受鞭,可用罚款取代替代刑期
这次的法案修正旨在支持陆路关卡的新科技,以及针对移民局运作环境的改变作出回应,一些修正条款也要应对未来大流行病等突发情况。
数码化和自动化过程
- 促进个人资料的收集和自动通关过程
- 机场运营者可使用乘客和机组人员的资料作为特定用途
- 数码身份证件可用来进行移民许可证和通行证的认证工作
加强边境管制
不论入境者在何处抵触非移民条例,移民(修正)法案都将赋予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更大的执法权,在等候执法机构(或指定辅警)到达之前,有权扣押人员或扣留车辆。
1959年制定的移民法令,上一次修正是2018年,当时赋予移民局人员更多警方的执法权限以提升关卡的执法效率,包括在警方抵达现场前有权开始搜证、问话、扣押和逮捕嫌犯。
- 重新入境准证(REP)的申请宽限期从一个月延至六个月
- 澄清失去永久居留权的情况
- 撤销内政部长的法定上诉权
目前,移民局人员有权在授权范围(authorised area)和周围(比如关卡)逮捕抵触移民或非移民条例的人,也有权扣留抵触移民条例的交通工具,但如果有人或车辆在授权范围外抵触非移民条例,移民局只能通过警察进行逮捕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