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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纳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提出的22项防止职场歧视建议,预计在2024年下半年立法,为受到职场歧视的员工如弱势群体、年长者和残障者提供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打造更公平和包容职场的重要里程碑。
委员会于2021年7月由劳资政三方代表组成,以探讨加强职场公平的选项,并由陈诗龙、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黄志明,及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会长叶进国联合领导。
委员会已在今年2月提出共有20项建议的中期报告,分别围绕加强防止职场歧视力度、满足企业需求和达到国家目标、在维持职场和谐的同时解决纠纷和处理雇员的不满,及让受职场歧视的个人获得平反,并确保违法行为面对适当惩处。
陈诗龙也重申,调解仍是解决职场纠纷的第一步。职场公平立法和现有的劳资政指导原则,将共同促进更和谐与开明的职场,为雇主、雇员和社会创造三赢局面。
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医生星期五在记者会上强调,尽管小公司享有豁免,它们仍须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这些公司的雇员仍有管道举报职场歧视。“职场公平立法将发出强烈信号,表明新加坡不容忍职场歧视。”
另一项新建议是发布劳资政指导建议,鼓励雇主为残障者提供合理的便利,如在职场为坐轮椅的员工打造无障碍空间。雇主可借助现有各类补助如重新设计工作津贴,来减少这方面的开支。委员会也支持雇主优先考虑聘用残障者和年满55岁者。
委员会发布中期报告后,持续寻求利益关系者反馈,并在最终报告内新增两项建议,即定义何谓歧视,若因个人受保护特征(如年龄、性别、种族、国籍等),做出不利这人的雇佣决定,会被视为歧视。
由于小公司可能缺乏专业知识或资源遵守法律要求,委员会建议在立法初期,让雇员少过25人的小公司免受约束,并在五年内检讨是否继续给予豁免。委员会预计立法后,初期将涵盖本地四分之三的雇员。
拟议中的职场公平法,适用对象为和雇主有雇佣关系者,自雇者和平台人员不包括在内。
新加坡中小企业商会发声明,对小公司获得五年宽限期表示感激。宽限期让中小企业有时间加强绩效评估制、冲突管理和处理申诉的能力。商会也很乐意与TAFEP和其他伙伴合作,协助中小企业掌握这些能力。
黄志明说,未来雇员在职场遭遇不公平对待,可获得更好保护。职总和工会也会继续确保雇员在现有劳资关系框架下,获得应有保护。
黄志明:遭遇不公平对待 雇员可获更好保护
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Tripartite Committee on Workplace Fairness)星期五(8月4日)发表最终报告,针对职场公平立法提出四大类共22项建议。其中包括禁止任何与年龄、国籍、性别、婚姻、怀孕、看护责任、种族、宗教、语言、身体残障及精神状况相关的歧视行为。这足以涵盖目前人力部和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接获的95%职场歧视投诉。
陈诗龙:为雇主雇员社会创造三赢局面
针对立法似乎更倾向雇员,叶进国指雇主更倾向没有过多法律约束,因为立法可能影响企业发展,但全国雇主联合会理解有必要对犯错的雇主采取适当的行动,也对职场歧视防患于未然。
他说:“整体而言,委员会在建议职场公平立法时,谨慎确认范围,以避免职场诉讼文化,同时涵盖较常见的职场歧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