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11月22日的《新明日报》。

根据案情,被告于2019年开始为42岁的女雇主打工,主要任务是照顾雇主的孩子,以及打扫房间和换床单。

调查揭露,被告曾在2021年11月进入雇主的卧室偷走价值2000元的卡地亚手镯和一条钻石项链。她在同月12日于TikTok上传一个自己戴着项链的视频。

被告是印尼籍的尤尼·莱斯塔里(35岁),她共面对三项偷窃罪,星期二(11月21日)承认其中两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在受雇期间,被雇主发现好几次偷了她的东西。当雇主质问被告时,她就道歉并求情。雇主没有追究,继续让被告工作。

女佣为了在TikTok上“炫耀”,竟偷雇主价值超过2000元的饰品和化妆品,雇主早前发现后都放过她,她却死不悔改,一再顺手牵羊,被判坐牢八周。

尽管雇主几次宽宏大量没有对她采取行动,她却一偷再偷。

被告承认,她都是趁着自己一人在屋里时犯案,因为想要在TikTok视频上“炫耀”才会偷东西。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没有预谋干案,也已经知错了,希望法官轻判。

控方庭上指出,被告滥用雇主对她的信任,以及早前对她的宽恕。另外,被告偷走的东西没有找回,她也没有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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