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安清心和另一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也关注如何确保借贷人信息获得保护。拉哈尤说,获得机密资料的信贷中心和第三方都必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确保资料受到保护。

她解释,放贷商只能向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购买借贷人的信贷报告,所以无从知道借贷人全面的借贷历史。

放贷人(修正)法案三读通过,持牌放贷商日后可与信贷中心等第三方共享数据,从而了解客户的借贷历史,这既能促进更有责任的放贷程序,也能避免借贷人过度借贷。

修订后法令允许放贷商索取担保人信贷报告

她也说,当局会考虑祖安清心的建议,让担保人跟借贷人一样,可免费获得信贷报告。

信贷中心和第三方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另外,修订后的法令也允许放贷商向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索取担保人的信贷报告,以便全面评估担保人的信用度,从而协助放贷商管理贷款风险。

不过,议员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选区)对此表示关注。她指出,担保人或许不知信贷报告会被放贷商查阅,促请当局考虑建立程序,确保担保人获得通知。

拉哈尤说,当借贷人申请贷款时,借贷人和担保人应当知道放贷商会审查他们的信用度。如果担保人反对外人查阅自己的信贷报告,放贷商为了更好地管理借贷风险,可能做出其他借贷决定。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星期三(11月22日)在国会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目前持牌放贷商受现有放贷人法令限制,只能与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共享资料,却无法与其他信贷中心共享借贷人的信贷申请和还款信息,这导致放贷商无法对借贷人展开全面的信用审查。

拉哈尤说,新的修正条文允许放贷商向更多第三方披露信息,包括信贷中心。这些信贷中心可提供额外资料,包括借贷人的信用度和债务,让放贷商掌握更多信息,促进更负责任的放贷行为。

这次的修正澄清多项条款,以提高持牌放贷商的运营效率。例如,允许放贷商使用自己的应用、网站、WhatsApp等通信平台,向借贷人提供账户报表等。

延伸阅读

放贷商也不能披露借贷人的身份证号码,因此无法向其他信贷中心查询资料。她说:“借贷人一旦选择不说出或不准确申报自己的信贷信息,就可能过度借贷。”

新条文也允许持牌放贷商与任何指定人员共享借贷人信息,只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借贷人和担保人利益。放贷商也可与提供技术支援或追债服务的第三方共享借贷人信息。

政府上一次是在2018年修订放贷人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