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正检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之前,必须向性伴侣披露病情的法律规定。
卫生部配合12月1日世界爱之病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首10个月,共有188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确诊感染HIV,比去年同期增加10%。
他们指出,性健康应成为伴侣之间的共同责任,这包括采取HIV病毒预防策略,例如正确使用安全套和预防药物(Pre-Exposure Prophylaxis,简称PrEP)。
HIV相关法律2008年修正后加重惩罚
“如果他按照法律要求,把感染状况告诉性伴侣,后者可能选择不与他有性行为或采取预防措施。”
亚太临床微生物学与传染病学学会会长淡马亚教授告诉《联合早报》,若能废除披露条文,对公共健康可能更有利,因为将鼓励更多人接受检测和治疗,而不必担心“性史”受到审查。
发言人指出,规定HIV感染者披露病情旨在保护感染者的性伴侣,让他们可选择是否同意(即愿接受相关风险)性行为和采取防范措施,例如使用安全套,进而降低感染风险。
今年11月间,女变性人法兹尼因隐瞒病情,与三名男子发生性行为,导致其中一人不幸感染HIV,结果被判坐牢三年又三个月,但他不服所判,已提出上诉。
1992年制订的HIV相关法律,在2008年修正后加重惩罚。根据传染病法令,隐瞒情况的HIV感染者可被判最高5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延伸阅读
HIV入侵人体后,没及时治疗才会引发爱之病。HIV是一种病毒,爱之病是这种病毒引发的免疫缺陷综合征,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带有HIV病毒的人,并不等于感染HIV的病人。
卫生部发言人回答《联合早报》的询问时说,卫生部是应政府2023年3月8日发布的《新加坡应对冠病白皮书》检讨传染病法令。
针对此案,卫生部发言人说,被告没遵循药物治疗,导致体内含高病毒量而有传染风险。
1985年至今年6月共有9435人感染HIV
不愿披露名字的一名HIV感染者(20多岁)告诉《联合早报》,不披露病毒是刑事罪,给感染者添加压力,因为担心性伴侣事后举报,“除非有披露的证据,不然我们会有被控的风险”。
今年1月至6月的104起病例中,有97%的病患是男性。从1985年发现首两起病例至今年6月,本地共有9435人感染HIV。
“卫生部不断监测医学和科学进展,看如何有效对抗HIV病毒。研究报告显示,定期接受治疗和检测的HIV感染者,体内病毒量(viral load)若持续维持在检测不到(undetectable)的低水平,将病毒传给性伴侣的风险近乎零。”
他也认为,现行法令对感染者施加不公平的责任,其实感染者和性伴侣都应共同承担性健康和预防爱之病的责任。
“在检讨法令有关HIV的条款时,我们将考虑最新的科学证据,确保适用和符合公共卫生政策目标。”
致力保障性工作者权益的非盈利组织Project X主席陈嘉骏博士,以及爱之病行动小组(AfA)的陈锦华教授,上月就上述案件联名投函《海峡时报》言论版,指无论HIV病毒感染的状况如何,只让HIV感染者承担疾病预防的责任既无效也不公平。
他指自己定期接受治疗,如今体内已检测不到病毒量,那为何他不透露自己的状况却得面对法律责任?“法律到底是要惩罚传播者,还是惩罚没有披露状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