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被告曾是执业律师,但他在2005年6月至2008年4月期间,因私吞和欺骗11名客户9万余元而被控14项失信和两项欺骗控状。他原先被判坐牢44个月,但在控方上诉得直后,刑罚增至78个月。2010年,被告被三司特别庭褫夺执业资格。

然而,被告却没有联系答辩人,并在不曾联系答辩人的情况下向DG Law和受害人撒谎,称答辩人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费用。结果,受害人的公司虽获得缺席判决,却没有得到任何应得的赔偿,DG Law也没有收到2000元的法律费用。

被告在这段期间告诉受害人他正在起草法律文件,起初会与后者见面解释这些文件和法律程序。后来,被告开始以生病等理由,减少与受害人见面,仅通过WhatsApp联系,还曾谎称他“现在正和法官在一起”。

被告梁伟南(56岁,译音)面对两项欺骗控状,他星期三(4月17日)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五年。

受害人在2018年6月报案,但被告在调查开始不久后前往中国,直到2022年1月回新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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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在2018年4月4日至5月25日期间,欺骗另一人支付他9800元的法律服务费。

被告自称在一家名为Equitasasia的公司工作,并给受害人电邮。他谎称自己是一名执业律师,能够为对方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他进行民事诉讼。

因失信和欺骗入狱后被褫夺执业资格,前律师谎称自己仍是执业律师,欺骗客户支付2万3200元,还导致客户在获得缺席判决后,没有得到应有的4万5000元赔偿。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犯案时已不是执业律师,不应以同样的高标准衡量。另外,他的身心状况不佳,且被怀疑患上胰腺癌,恳请法官判他坐牢30个月。 

接着,被告通知受害人已胜诉,但一直推脱说赔偿会拖延,直到受害人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才坦诚他并非执业律师。

2016年8月12日至2017年1月17日期间,被告欺骗受害人先后八次支付共1万3400元的法律服务费。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Kimtal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有意起诉Hao Tai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违约。2016年8月,受害人在朋友的介绍下与被告见面。

调查揭露,被告在“代表”受害人时,委托DG Law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后来更因答辩人没有出庭而取得缺席裁决,获得4万5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