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光说,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办公楼并不须提供哺乳室,因此他希望将这个比例改为每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须有至少一个哺乳室,这样才能够确保本地多数的办公楼和商业园都有哺乳室。

黄国光以“支持在工作场所哺乳的母亲”为题提出休会动议,希望政府检讨新加坡建设局(BCA)的建筑环境通行准则(Code on Accessibility in the Built Environment),要求办公楼和商业园每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辟设至少一个哺乳室,并且规定哺乳室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当局拟今年内 就加强版新准则展开公共咨询

英兰妮透露,政府也考虑规定哺乳室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例如须能保障隐私、须容易到达、须有电源插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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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增加和改善哺乳设施,英兰妮说,建设局已成立委员会,负责检讨建筑环境通行准则,检讨重点之一就是关于哺乳设施。这个委员会的成员来自15个公共和私人组织,包括社会服务机构、业界协会和政府机构。当局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就加强版新准则展开公共咨询。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二(5月7日)回应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提出的国会休会动议时,透露以上消息。

如今,选择哺乳的母亲越来越多,也有更多女性在产假结束恢复工作后选择继续哺乳。英兰妮强调,我国的工作场所应为这些母亲提供支持。政府将继续在两个关键领域支持哺乳母亲,即检讨有关增设哺乳设施的立法和措施,以及推广亲家庭的工作文化。

新加坡建设局成立委员会以检讨建筑环境通行准则,重点之一是增加并改善本地的哺乳设施,给予哺乳母亲更多支持。当局争取在今年内就新准则展开公共咨询。

她说,检讨委员会正在研究这个提议,同时会考虑并衡量办公楼和工业园的空间需求。她也建议,面对空间限制的公司动用无障碍建设基金来设置哺乳舱。

根据现行的建筑环境通行准则,总楼面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和商业园须辟设至少一个哺乳室。国家发展部长李智陞去年9月答复黄国光的国会询问时指出,我国总建筑面积低于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有3950个,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只有300个。

英兰妮同意,总楼面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和商业园也应该设哺乳室,大型建筑应设更多的哺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