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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被告已服完刑期,其中八人服刑后被驱逐至柬埔寨,一人被驱逐至日本,一人被驱逐至英国。
虽然至今未有潜逃的嫌犯成功索回当局查扣的资产,但我国必须主动采取行动,避免这个可能。
本地最大宗的洗钱案的10名被告在落网一年内被治罪,法院先后充公约9亿4400万元的资产,占了当局起获属于他们的10亿元资产的逾九成。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星期二(8月6日)在国会三读通过。潜逃出国的嫌犯,未来必须亲自回到新加坡协助执法机构完成调查,才可申请索回被当局查扣的资产。
至于近期的30亿元洗钱案,调查还在进行中,但她透露至今没有潜逃者回到新加坡。
多家机构不断追查,警方冻结或扣押的犯罪资产从最初10亿元滚至30亿元。这些资产不仅来自被定罪的10名被告,还属于目前另外被调查的17人。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指出,过去曾有接受调查的人潜逃在外,在调查期间委任律师申请释放他们的资金。尽管迄今为止没有潜逃者成功索回资金,但受调查者留在海外阻碍调查工作,又提出索回被当局查扣的资产是有可能发生的。因此,当局必须主动采取行动。
根据政府6月26日发表的《国家资产追回策略》报告,这起案件去年8月15日侦破,逾400名警员在全岛多处展开逮捕行动,起获大笔钞票、名车和奢侈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