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首个银色通告的是意大利警方,他们要求寻找与一名黑手党高层相关、价值超过5亿欧元的资产信息。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二(7日)在国会以书面方式答复工人党议员林瑞莲、蔡庆威与何廷儒的询问时透露,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告名单上,有约80名在逃人员与新加坡有关,其中约一半为新加坡公民。

红色通告名单约80人与新加坡有关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乌尔基扎(Valdecy Urquiza)说,打击犯罪分子的经济收益,可以破坏犯罪网络,并减少它们对全球社会的伤害。他也说:“在99%犯罪资产仍未被追回的情况下,剥夺犯罪分子与其网络的非法所得,是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银色通告是国际刑警组织以颜色分类的通告中,最新的一种。其他通告包括俗称“红色通缉令”、用以要求全球各地执法人员协助逮捕或拘留被某国通缉嫌犯的红色通告(Red Notice),用以寻找失踪人员或帮助识别身份不明者的黄色通告,以及协助执法机构收集个人身份、位置或活动资料等额外信息,以协助刑事调查的蓝色通告。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文告,参与银色通告试点,可以申请发出通告的还包括澳大利亚、中国、哥伦比亚、印度、韩国、荷兰、新西兰、俄罗斯、阿联酋、英国和美国。未参加试点的国家和地区,也会接到有关的通告。

意大利警方发出首个银色通告

新加坡参加国际刑警组织“银色通告”试点,参与计划的52个国家或地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可通过发布通告的方式,要求各国执法机构提供与欺诈、贪污、毒品贩运等严重犯罪行为相关的资产信息,再根据本国法律展开双边合作,申请查封、没收或追回资产。

国际刑警组织星期五(1月10日)宣布发出首个“银色通告”(Silver Notice)时也指出,成员国也可以通过银色通告追踪、识别和获取不动产、车辆、金融账户与企业等与洗钱活动相关的资产信息。

延伸阅读

尚穆根在书面答复中也重申,红色通告不是逮捕令,而是应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请求发布,针对通缉人员的国际通告。因此,红色通告并未赋予警方权力,去逮捕由外国司法辖区通缉逃犯,警方只能根据引渡条约下提出的引渡请求展开逮捕。不过,如果有足够证据让警方在本地采取行动,或者被通缉者对国家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当局会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