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旧货的71岁男子在熟食中心用餐时发现陌生妇女看似在嘲笑他,两人因此起争执,妇女间中朝男子比中指,后者一怒之下动手掐对方脖子,推了妇女一把。年过六旬的妇女跌倒后两处骨折,男子因此入狱七周。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10日下午约2时50分,地点在大巴窑8巷的巴刹兼熟食中心。
被告这时仍不停对受害人大叫,后来才被旁人拉开。
被告事后赔偿受害人约2475元的医药费。
过程中,受害人对被告指指点点,朝他比中指。她以为被告用手机拍她,于是也拿起手机反拍。被告因此走上前与受害人对质,反复推搡她的手臂,用手机对着她的脸。
案发当天下午,被告在熟食中心用餐,受害人几分钟后在他附近坐下。被告后来看见受害人,认为受害人在取笑他没戴假牙吃饭,两人跟着起了争执。
被告事后赔偿受害人医药费
杨传福(71岁,译音)一共面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和蓄意伤人等四项控状。他在星期五(2月28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接着把受害人的头按在桌子上,松手后发现受害人还要与他对质,又用手掐对方的脖子。其他食客见状连忙上前劝架,可是两人无动于衷,继续互相吼叫。被告这时突然往前扑,推了受害人一把,受害人因此摔倒,无法站起来。
被告求情时哽咽着说,受害人只是他在熟食中心碰到的陌生人,不明白对方为何要羞辱他,自己只是想要阻止对方,并非有意让她受伤。他如今后悔不已,恳请法官轻判。
警方在接到公众报案后到场调查,受害人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治疗,还因大腿股骨骨折和跟骨骨折而动手术,住院13天后转住仁慈社区医院接受45天的康复治疗。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从事收旧货行业,受害人则是67岁退休妇女。两人不相识,偶尔会在熟食中心碰面。
延伸阅读
控方指出,虽然受害人在争执前曾挑衅被告,但这与后者攻击对方的反应并不相称,念在被告自愿赔偿医药费,而且是初犯,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