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美良发现邓昭和因欠债需要用钱,而她为了留在本地继续工作,在2021年向后者提议在她的准证到期后假结婚。她承诺假结婚后支付一笔8000元给邓昭和,而后者则需要帮她申请长期探访证。每次顺利获取准证,她会每月支付1500元给邓昭和。
这对假夫妻是越南籍的陈氏美良(30岁)和本地男子邓昭和(25岁),各面对六项和五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陈氏美良案发时持S准证,在惹兰苏丹的一家夜店担任公关经理,邓昭和则是夜店的侍应生。
越南籍夜店女经理为留在本地工作,向缺钱的侍应生提议假结婚,两年多内支付对方3万3500元,期间还把侍应生名字加入租房合约制造同居假象,两人都被判入狱。
2022年1月19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陈氏美良共六次顺利获取短期探访证和长期探访证。期间,邓昭和在替她申请探访证时提交虚假申报,从这段“婚姻”里获得共3万3500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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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快钱,邓昭和同意这项安排,在2021年9月开始筹备结婚事宜,包括安排婚姻注册官和证婚人。2022年1月16日,两人在陈氏美良位于美芝路的公寓单位结婚,他们婚后并未同居。
两人星期一(3月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们坐牢六个月八周。除了监禁,邓昭和也被判罚款1万2000元,由于他无力缴付罚款,须额外坐牢六周替代。
陈氏美良过后如约支付报酬,还在公寓单位的租约上加入邓昭和的名字,并指示后者更换地址,以制造同居的假象。
两人在2024年11月被捕。
陈氏美良求情时说,她是家中的经济支柱,12岁的儿子如今由年迈的父母照看,希望能够早日出狱回国照顾家庭。邓昭和则说,他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