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被告在知道女佣并不同意他这么做的情况下,高度侵犯受害人的个人隐私,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2周。
偷拍一旦罪成,违例者可面对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若是雇主对女佣犯案,法院也可将违例者的刑罚加重至两倍。
男雇主对女佣起色心,趁妻子外出和孩子睡觉时,爬出窗口站在冷气压缩机上偷拍女佣冲凉。
他趁受害人在浴室冲凉时,不顾自身安全爬出窗口,站到冷气压缩机上,跟着拿出手机,从浴室的通风窗口进行偷拍。大约一分钟后,受害人抬头看到被告手机,失声尖叫,被告则迅速爬回单位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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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35岁的本地男子,他于星期三(3月5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偷拍罪名,法官把另两项删除犯案证据的控状纳入考量后,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接着出门接妻子回家,女佣过后向被告的妻子申诉遭人偷拍。后者得知后报警处理。
庭上透露,被告担心行迹败露,于是在警方到来之前删除手机里的偷拍视频。由于家中也安装电眼,被告因此一并删除了当天的录像画面。
女佣察觉有人偷拍,于是通知女雇主,并由后者报警。男雇主担心行迹败露,在警方抵达前删除犯案证据,但他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被判入狱九周。
不过,在警方抵达单位后,被告却对偷拍女佣、删除偷拍视频和电眼录像的行径直认不讳。庭上披露,被告还曾于2023年11月至12月间偷拍过女佣冲凉。
被告律师代求情时称,这起偷拍事件让他与妻子的婚姻留下污点,两人如今已在办理离婚手续。被告感到十分后悔,希望能走出这起事件,并给年幼的孩子树立好榜样,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受害人29岁,来自印度尼西亚,是被告聘请的女佣。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同时删除偷拍视频与电眼录像
根据案情,2024年1月21日清晨6时45分,被告趁妻子外出,孩子睡觉时,在位于兀兰的五楼组屋单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