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乐园幼儿园前教师涉虐待四名介于一岁至三岁孩童,包括在发现孩童没有喝水时强行灌水,以及不顾男童的挣扎和哭喊,反复强迫他躺下等,其中两名孩童还因此做恶梦。

根据案情,被告2020年3月加入馨乐园当幼教教师,案发时是受害孩童的华文老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本案与其他虐童案中有意伤害儿童的行为不同。幼童脱水是非常危险的,被告为了确保孩童喝水才会这么做,而非出于残忍的心态,并没有危害他们的生命,恳请法官轻判。

其他控状显示,被告在2023年5月2日,强制一名三岁女童坐在椅子上,往她嘴里灌水;同年6月28日,被告也用书本拍打另一名两岁男童臀部,前后五下。

当被告想再度把水瓶朝向女童时,女童把头撇向一边,她见状用力抓住女童嘴角说:“不,喝水。”女童听后开始大哭,被告提高声量重复指示,继续把水瓶推向女童,后来直接强行让她躺下,捏着双颊往她嘴里灌水。当时,仍在哭泣的女童因此咳嗽和呛水。

2023年6月30日下午近4时,被告看见一岁十个月大女童的水瓶仍装满水,察觉她没有喝水。被告为确保女童喝水,把水瓶推向她。然而,坐在地上的女童没有认真喝水,水流到了衣服上。

女童父母指出,女儿偶尔半夜惊醒时会哭喊“不要”和“拜拜,老师”,而女儿的意思是想要被告离开;男童父母则告诉警方,儿子不喜欢陌生人触碰他的头部和背后,有时会哭着说不想上学,也会做恶梦。

根据馨乐园的指导原则,教师对行为不端的孩子只能给予口头管教和劝告,或者取走他们最喜欢的玩具或游戏,若这些方法无效则向校长咨询。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手。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馨乐园在两家分院传出教师粗暴对待孩童的事件后,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审查事件,被告于2023年8月28日被解雇。另一名涉及虐童的女教师则接到一年有条件警告,被院方革职后已回国。两家涉事分院因在员工培训和监督方面失责,各被罚5000元。

另外,身为幼教的被告违反院方的指导原则,即使孩童感到痛苦仍坚持自己的行为,无视孩童的身心健康,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一年半至两年。

控方指出,受害人都很年幼,易受伤害还难以表达受虐经历,被告的罪行因此也不易被发现。事实上,两名孩童的父母在事发一个多月后看到视频,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程度。

律师求情:只为确保孩童喝水 非出于残忍心态

同年6月27日和30日下午,被告也粗暴对待另一名两岁五个月大的男童。6月27日,被告因男童不想喝水而动怒,强迫男童躺下,但他却重新坐了起来。被告随后不顾他的挣扎和哭喊,至少两次抓着男童把他摆回原本的姿势,过程中也说了一些关于男童“爬很快”、“可以去日本参加相扑”、“打嘴巴”等评论。

两名孩童的父母并未察觉被告的行径,直到在8月17日接到院方通知。

6月30日,男童在被告尝试喂他喝水时,不停哭喊并用手推开她,被告因此动怒,多次用手抓着男童额头让他往后仰。最后,被告警告男童若不喝水,便会亲自喂他,男童听后乖乖喝水。

被告林敏(35岁,译音)共面对四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两项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她星期三(3月5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3月13日下判时一并考量。

为保护受害孩童,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案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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