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胜每接收一次毒品,可获得1000元的酬劳,每一次送货则可赚100元。他也负责向顾客收取现金付款,然后把赃款存入连和兴在新加坡的银行户头。

2020年10月7日下午,连和兴通知陈国胜前往某个组屋电梯取货。在另一名男子的协助下,陈国胜拿到毒品后开车回家,同天傍晚在住家外被中央肃毒局人员逮捕。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新加坡籍前商人连和兴(58岁)移居柔佛新山后,2020年起替犯罪团伙经营跨境贩毒,一年多内为自己与同党转移超过127万元不法收益,犯下本地至今涉及贩毒收益的最大规模洗钱案。

2020年4月,陈国胜从戒毒所释放出来,须接受长达两年的监督。岂料,陈国胜又开始沉迷毒海,继续向连和兴购买毒品吸食,甚至从同年6、7月起协助连和兴在新加坡贩毒。

前商人“转行”当毒贩,被指从柔佛新山教唆男子在新加坡运毒,后者每次接收毒品可赚得1000元。男子承认贩毒和转移赃款等罪行,被判坐牢27年又七个月,和鞭打15下。

不过,在高庭法官莫罕看来,陈国胜只能算是连和兴的跑腿,因为他大多时候是按照连和兴的指示办事,购买毒品的也是连和兴的顾客,而不是由陈国胜自己拉客和做决定。

连和兴会通过电话、视讯或发短信的方式,通知陈国胜取货地点,再由陈国胜把毒品送到顾客的手上,或摆放在指定地点。有时候,陈国胜也得在送货前,为毒品称重量和做重新包装。陈国胜所帮忙贩卖的毒品包括冰毒、K他命、大麻和摇头丸等。

连和兴原本在新加坡经营帐篷搭建公司。案发期间,在新山落脚的他安排不同跑腿在新加坡运送毒品,当中包括本案被告、新加坡籍男子陈国胜(31岁)。

连和兴于2023年3月底在新山落网,过后被引渡回新加坡面控,一共面对23项包括教唆他人运毒和洗黑钱的控状。他已在2024年12月认罪,被判坐牢28年又九个月。

根据控方星期一(3月17日)在庭上揭露的案情,陈国胜是一名吸毒者,他在2019年因吸食冰毒被捕,接着被送入戒毒所。陈国胜当时所吸食的毒品便是由连和兴提供。

延伸阅读

陈国胜一共面对18项控状,包括贩毒、拥毒、吸毒,以及转移赃款等控状。控方指他是一名“专业毒贩”,是贩毒组织在新加坡的“分销商”,并且帮犯罪分子洗黑钱,控方吁法官严惩陈国胜,以阻遏其他同类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