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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峰2023年7月官宣被查,同年12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一中院星期二(1月14日)上午公开宣判程峰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程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56万新元);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程峰自2013年10月起出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并在2018年接任上海澎湃新闻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程峰是上海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外贸专业,长期在上海工作,曾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副总裁、上海国际集团办公室主任、上海国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法院认为,程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鉴于程峰部分受贿是犯罪未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查封、扣押在案,隐瞒境外存款罪是自首,检举他人构成立功,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中国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因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程峰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获取投资、承接工程、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851.78万余元,其中100万元未实际取得。2023年3月至5月,程峰先后多次将现金共计14.99万美元交于其亲属带至菲律宾,以其亲属的名义存入当地银行,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