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今早发文告指出,车主可在9月23日至明年3月31日这段期间,将不合规的电动器材带到指定电子垃圾回收商或陆交局新民通道办公室,以便当局安全销毁 。
涉及电动踏板车的火患频频发生,为了安全起见,陆路交通管理局上个月宣布,将把电动个人代步工具须符合UL2272标准的期限提前半年实施,从明年7月1日起,所有个人代步工具都须符合这个防火标准。
为了鼓励车主提早行动,陆交局宣布,车主只要在11月底前把符合条件的已注册器材带到指定场所销毁 ,就可获得每台车100元的奖励金。
(早报讯)从下个星期一(9月23日)起,电动个人代步工具车主可到指定场所免费销毁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器材,提早在11月30日前销毁器材的已注册用户可获得每台车100元的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