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早在2019月3月开始虐待女童,包括女童没做功课,或回答不了问题时,会用抓背的棍子打她的嘴巴或逼她吃小辣椒,导致她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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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报告指出,女童身上有多处伤势,致命伤在头部。母亲和继父星期一早上认罪,案件择日下判。
母亲也曾在2020年10月,不满女童未经过批准吃零食,凌晨醒来后忽然怒火中烧,到厨房倒了一杯热水,泼在女童身上,导致她的脸部、颈项和背部起水泡,留下烫伤疤痕。
案发当天,继父发现女童吃饭速度很慢,要她做伏地挺身的姿势,并用他早前购买的运动铁棒打女童。每当女童体力不支,跌在地上时,继父仍继续用铁棒殴打。
继父星期一早上承认六项罪状,包括误杀女童、蓄意伤害和虐待;母亲则承认三项控状,包括两项蓄意伤害,以及一项住在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的罪状。这是首起在刑事法典304C条文下罪成的案件。
当晚,女童盛食物时洒了一些,清理结束后,其他人已经吃完饭,继父质问她为何吃得那么慢,直接朝她的头部挥铁棒五次,女童移动躲开,但铁棒还是击中她的肩膀和头部。
(早报讯)不满吃饭速度慢,11岁女童遭母亲和继父长期虐待,喂吃小辣椒、用热水烫伤、铁棒乱打,四天后丢命,两人星期一(2月27日)早上认罪。
案情显示,母亲和继父在2019年初交往,女童是母亲早前未婚先孕的孩子,母亲和继父还有三名孩子。
命案发生在2020年11月6日晚上8时,继父在西部的一间组屋单位内,用运动铁棒挥打,击中11岁女童的头部两次,导致她昏迷和内出血,四天后送院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