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顽固不化的严重滋扰者,政府拟议允许建屋发展局在其他办法都无效后,考虑强制收回滋事者的组屋,以保护其他居民的利益。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高级政务部长刘燕玲星期一(9月9日)在国会为邻里纠纷解决(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政府拟设立社区关系处,授权调查并处理较严重的邻里纠纷案,通过三方面加强社区纠纷管理框架,以更有效地解决邻居之间的纷争。
修订法案也将加强邻里纠纷仲裁庭的程序和权力。邻里纠纷审裁庭可以考虑社区关系处人员搜集的证据,并有权发出新的指令如临时令,更快且有效地处理案件。
至于严重及屡次干扰邻里的囤积物件行为,社区关系处往后将能向邻里纠纷审裁庭申请庭令,要求囤物者清理住家。这也是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为照顾公共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修订内容将加强社区及早解决邻居分歧的能力。这包括设立社区关系处(Community Relations Unit),赋予有关人员权力来调查少数较严重的邻里噪音滋扰和囤积行为,并采取行动。拟议设立的社区关系处隶属国家发展部,会先在淡滨尼市镇试行一年。
这个法案一旦通过,社区关系执行员也有权发警告、建议或禁止令,要求滋事者停止制造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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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获授权机构也将鼓励邻里纠纷的各方更早地使用社区调解服务,在必要时可发出调解指示,要求他们到社区调解中心。如果调解成功,和解协议可以注册为邻里纠纷审裁庭令,若未来违反了协议,可采取更快且简易的法律行动。
不服从调解指示者,若罪成可罚款高达1500元。不服从禁止令者,初犯可罚高达1万元,重犯则可罚高达2万元或坐牢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由文社青部、律政部及国家发展部成立的跨部门委员会去年和今年就提升社区纠纷管理框架,展开公共咨询。
此外,执行员将有权设置噪音传感器,收集噪音来源、时间和强度等证据。社区关系处只有在噪音投诉方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在受影响单位安装传感器。传感器传送的原始录音在转化成数据后会被删除,以保护当事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