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告获准以一万元保释在外,案展至明年1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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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星期三(25日)发出的文告,警方早前接到两起通报,指一辆白色汽车的驾驶者危险驾驶,随意超车以及间歇煞车(intermittent braking),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交警经过调查后,确认了被告的身份,将他逮捕归案,立即吊销他的驾照。
危险驾驶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或最多5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能被吊销各类别驾照。
被告邱锦星期四(12月26日)在国家法院被控两项危险驾驶的罪名。
根据互联网流传的多段视频,同一辆白色汽车在至少另外四个时段里,以如出一辙的方式在路上行驶。
警方强调,当局严厉看待任何危害到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驾驶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对违例者采取行动。
被告危险的驾驶行径,包括未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并且在前方无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在路中紧急停车。开车跟在后方的驾驶者为了避免与被告发生碰撞,不得不紧急刹车,以避免酿成事故。
控状显示,被告于11月18日上午约7时52分,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朝滨海高速公路方向行驶时,以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方式驾驶。
另外,被告也于11月27日下午约12时47分,在槟兰谷(Pandan Valley)沿西乃山(Mount Sinai)方向靠近松林阁(Pine Grove)路段,超车时突然从右侧插入他人车道,并在前方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突然在路中间停车。
涉嫌至少两次在路上随意超车和刹车,迫使后方车辆紧急刹车避免车祸,48岁男驾驶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