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是全球最早设立类似机构的国家之一,为受害者提供及时帮助。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2026年上半年投入运作,因网络内容受到伤害的人,可通过委员会,向加害者要求撤下内容,并提出索赔。

若投诉成立,委员会将发出指示,要求加害者、管理员或社交媒体平台业者,迅速在新加坡用户范围内屏蔽有害内容,防止进一步传播。加害者指的是个别社媒用户,管理员则指发布有害内容的社群经营者。

延伸阅读

杨莉明也说,政府规定指定应用分发平台采取年龄确认(age assurance)措施,以确认用户是不是儿童,从而提供更好的保护。“数码部正探讨是否也规定社交媒体平台实施年龄认证。”

  • 骚扰(霸凌、性骚扰、人肉搜索和跟踪);
  • 未经同意泄露私密照片
  • 虐待儿童内容(受害者年龄低于16岁,涵盖残暴、肢体或性虐待、任何看似性行为或私密照片)
  • 冒充身份;
  • 深伪(deepfakes)等虚假内容;
  • 危害他人的煽动言辞、仇恨言论;
  • 滥用个人信息;
  • 针对投诉者的虚假或诽谤言论。

目前,受害者要删除有害内容,可使用手机应用的举报功能、报警或依据防止骚扰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提出申请。但这些程序繁琐,处理时间短则几天,长至数月。

受害者或代表可提交投诉,由委员会展开调查,并根据个案情况、潜在危害和相关因素进行评估。

受害者也可通过委员会,要求社媒平台提供加害者的身份,并提出索赔。律政部和数码部打算明年向国会提呈新法案,清楚列出特定网络危害造成的侵权行为,让受害者在提出索赔诉讼时,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若加害者拒绝配合,委员会将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3月7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数码部开支预算宣布互联网安全委员会2026年上半年投入运作。(gov.sg视频截图)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Online Safety Commission)隶属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主要应对10种在线危害(online harms),包括: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星期五(3月7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数码部开支预算时,作出上述宣布。

比如,当局可指示加害者或管理员发出通知,列明曾收到当局指示的具体情况;也可要求管理员把加害者从网络社群中移除,最长可达两年,或关闭整个社群。另外,委员会还可指示社媒业者关闭加害者的账户或他所在的社群,最长两年,或限制社群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