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杰根指出,市面上食油的价格为每公斤5令吉(1.50新元),而回锅油的回收价约为每公斤3令吉50仙(1.05新元)。不论是卖给食品生产商、餐饮业者,还是回锅油收购商,不法分子都能从中赚取暴利。
案件将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和1974年统制品条例第3(1)条进行调查。若初犯者罪名成立,最高可罚款100万令吉或监禁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面临最高300万令吉罚款或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涉案者为机构或企业,初犯者最高罚款200万令吉,重犯最高罚款500万令吉。
槟州国内贸易局局长杰根指出,被捕的六名男子年龄介于20岁至40岁,他们当时正在仓库内作业。执法组不排除犯罪分子是认为执法人员在开斋期间巡查较松懈,因此趁机进行非法操作。
“这些不法分子有许多变现方式,通常是卖给出价最高的人,价格肯定会低于每公斤5令吉。”
《南洋商报》引述他说,现场发现来自槟州三个品牌和吉打一个品牌的补贴食油。虽然目前尚未确认这些食油的具体购买渠道,但从嫌疑人大量采购的情况来看,生产商或批发商的嫌疑最大。
杰根强调,执法人员能够及时在仓库内逮捕嫌犯实属幸运,否则这些食油在重新包装后运出,将很难证明食油曾非法拆封和转移。
这起案件被认为是槟城州今年以来最大的非法食油包装案。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组在接获民众举报后展开调查,并于星期四(3月13日)晚上8时跟踪一辆前往威南县某仓库的可疑电单车,最终发现该处为一座未经批准运作的非法储油库。
马来西亚不法分子疑利用回教徒夜间开斋时段,趁机进行非法包装食用油的活动,执法人员成功识破,逮捕六名嫌疑人。
执法人员在这次的行动中查获约1万3750公斤补贴食用油,以及相关车辆与工具,总价值接近13万令吉(3万9100新元)。
“食油的储存需要获得国内贸易部的批准许可,但运输方面的管制较宽松,因为部分餐饮业者确实需要大量食油,供应商通常会直接运送到店铺。”
此外,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大量食油已装入集装桶(IBC),总重量约9500公斤。
他补充,由于这起非法食油案件发生在同一地点,即使无法依据滥用统制品相关条文起诉,执法单位仍可根据非法囤积统制品罪名提控嫌犯。
目前,内贸部尚未确定这些不法分子大量收购补贴食油的具体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