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早报》3月30日的报道《兀兰关卡查获1.5公吨非法进口农产品和加工食品》,报道中提到“非法进口新鲜蔬菜和水果的违例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非法进口加工蔬菜水果,则可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这两种罚款程度的差异,不符合对公共健康潜在危害的认知。

加工蔬菜通常称为即食(Ready-to-Eat,RTE)和即煮(Ready-to-Cook,RTC)产品。这两类产品都是指切割至一定大小、消毒、包装和金属部门测试过的产品。RTE和RTC产品,让公众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反之,任何非法的加工产品,即指“生切”产品,只切割但省略消毒等加工程序,冒充为即食或即煮产品,会对消费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和新鲜水果和蔬菜相比,消费者在食用非法进口的加工食品时,面对的危险更大。从这个逻辑看,对非法进口加工食品的刑罚,应该高于非法进口新鲜食品。希望有关当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