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家汽车维修厂的老板则减少员工的工作时间,同时减薪,若员工不接受,只能另谋高就。

隔邻轮胎店的员工每天工作10个小时,星期六八个小时,月薪3000多元,这是当初面试时的条件。如今人力部却要轮胎店严格遵守一个星期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其他工时必须以超时工作计算。轮胎店老板唯有缩短员工的工作时间,却不能因为这样而削减员工的薪金,这让他感到很无奈。

近日人力部要求雇主严格遵守员工每星期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即使雇主已和员工谈好工作时间,也必须遵守一个星期不可超过44小时的限定。这影响了许多行业的运作。

像汽车维修厂和轮胎店这种行业,若营业时间短,根本难以生存。这种行业不是生产线或办公室行业,如果迟开早收,生意肯定大受影响。

也许有人会说,西方国家的营业时间也不长,但别忘了当地的成本结构和我们不同,甚至可能面对较少的条例管制。一个星期工作不超过44小时是保障工人的良好措施,但也应该允许灵活变通,例如雇主和员工谈好的薪金结构与工作时间,当局不应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