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件骗保证金

为了提高可信度,团伙还出示金管局和高庭文件作证,实际上这些文件都是伪造的。他们还特意使用假名和其他的手机号码联系受害者,以避免暴露真实身份。

实际上,被告曾指示另一名同伙如何诱导受害者交钱,足见她在团伙中扮演的角色相当吃重。

法官下判时也说,被告和同伙看准受害者期盼拿回投资金,专挑他们的弱点,以索回投资金为幌子骗财,还冒用高庭和金管局的名义,损害公众对当局的信心。考虑到被告没有案底,涉及金额也较低,法官最终判她坐牢两年两个月。

声称能协助他人索回流失的投资金,女子与三名同伙串谋假冒法庭职员,还出示伪造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高庭文件,四个月内骗六名年长人士超过7万元,最终锒铛入狱两年两个月。

三名同伙早前都已被判刑,他们也转当控方证人在庭上指证被告,但被告却反指他们是骗子,她是被其中一名同伙聘用帮忙“打工”,只是按指示办事,对骗钱一事毫不知情,同伙欠她钱不还,还故意诬赖她。

控方反驳被告时说,被告没有雇佣合约证明自己受聘,也没有对假冒法庭职员一事提出疑问,足见她清楚知道自己在骗财。

2015年4月至8月间,被告和同伙假冒法庭职员联系这些受害者,与受害者见面时谎称,他们只要缴付一笔保证金,就有机会索回之前的投资金。

这名女骗子是努法兹(43岁),她面对六项欺骗控状,但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星期五(8月19日)被判刑。

尽管有些受害者曾表明没有钱,但被告却建议他们向亲友借。六名受害者不疑有诈,被卷走7万6470元,被告从中赚取约20%至50%佣金。

受害者早前花了3万元至36万元进行分时度假(timeshare)、房产和其他投资,但这些钱最终都付诸东流。被告和另外三名同伙得知后,决定串谋欺骗这些受害者的钱。

根据控方的结案和刑罚陈词,六名受害者分别为五女一男,他们年龄介于59岁至68岁。他们有的只是打杂工,有的当清洁工或工厂工人等,每月只领取1000元至2000多元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