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也指出,起诉人在庭上供证时口条清楚,并没有口齿不清。法官最终判她败诉。
32岁女郎两年内找了2名口腔外科医生动3次手术,以矫正下颚,她称手术导致她口齿不清,之后失去工作还负债近10万元,为此入禀法院指两名医生疏忽,要索赔160万元。
第一名医生告诉起诉人,她可以选择动外科手术矫正下颚,整个过程大概得花两年时间,同时也让她知道手术的风险。
手术后,起诉人并不满意结果。她称手术后有牙周炎,长期感觉疼痛。她也指手术让她口齿不清。
她也称自己为了动手术,向银行借了9万9722元,也必须承担6万元的利息,因此也向两名答辩人追讨这笔钱。
法官陈词时指出,起诉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两名医生的疏忽导致她蒙受损失。
另外,起诉人也称自己失去了工作。根据判词,她曾受聘于一家金融公司。起诉人称两名医生导致她失去工作,因此索赔160万元。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起诉人于2015年7月20日与第一名医生见面。起诉人当时申诉有口齿不清晰、笑时会露牙龈的问题。第一名牙医当时诊断,起诉人有牙颌面畸形(dentofacial deformity)的问题。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4月25日的《新明日报》。
起诉人是现年39岁的女子梁秀婷(音译),两名答辩人是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之间,为她三次动手术的口腔外科医生。
起诉人后来与两名医生见了两次面,讨论手术细节,之后于2015年12月10日动第一次手术。起诉人分别在2016年6月3日和2017年5月8日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