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仍视郭观华为朋友
辩方:合伙人承认暗地投资八达岭 同意无条件退出长城
诉方的立场是,双方为此在2018年至2020年陆续制定了三份协定,但辩方称第一与第三份协定无法成立,而且协议内容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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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集团在新加坡经营咖啡店、食阁、经济菜饭与烧腊档口等,经营的餐饮摊位超过160个。原本也在长城工作的郭观堡在2008年底离开公司,创办八达岭控股,同样经营连锁咖啡店。
郭观华与叶永生星期三(7月31日)都出庭听法官宣读裁决。休庭后,郭观华告诉媒体,他会与代表律师商讨这次的裁决,而叶永生则称希望随着裁决出炉,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解决,他仍视郭观华为朋友。
长城集团转让股份官司裁决出炉,发起诉讼的创办人郭观华败诉,无法证明他与合伙人之间曾立下转让股份和房地产协议。法官还裁定郭观华必须归还合伙人六年前转给他的25%股份,因为郭观华只是代合伙人持有这些股份。
案件去年11月在高庭开审,审讯期间叶永生传召郭观华的弟弟郭观堡,以辩方证人身份上庭供证。郭观堡是八达岭的老板,他的证词揭露了兄弟不和的内幕。
叶永生也称,他与郭观华关系闹僵的导因,其实与郭观堡无关,而是他对长城集团的资金产生疑虑,要求郭观华提供资金和利润明细,郭观华为此大动肝火,两人的关系才破裂。
叶永生反指郭观华违约,至今未支付他在2018年转让25%股份所应得的赔偿,根本是在误导他转让股份。辩方在结案陈词中要求法官裁定郭观华只是代叶永生持有那25%的股份,郭观华如今必须将股份归还。
郭观华指叶永生从2010年起对集团越来越不上心,背叛公司暗地投资八达岭,叶永生的妻子还被列为八达岭的信托股东和董事。叶永生被指在2016年承认此事并同意无条件退出长城集团。
法官驳回诉方的要求。在他看来,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诉方所说的第一与第三份协议成立。他批准辩方的部分反诉,谕令郭观华将他代叶永生持有的股份归还。诉辩双方接下来须就讼费提呈书面陈词给法庭。诉方未表明是否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诉方立场,郭观华和妻子林来香在1994年开始出租和经营咖啡店和饮食摊位,郭观华后来结识当时是酒店厨师的叶永生,并于1998年开始合作。双方在2001年达成协议,由郭观华持50%股份,妻子和叶永生则各持25%股份。
但辩方则指郭与叶原本协议好分别七三分账,直到2010年左右,郭观华才提出叶永生与他分别将5%和20%股份转给林来香;之后,叶永生所持有的股份为25%。
郭观华指合伙人叶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资竞争对手八达岭控股,还违反转让股份和房地产的协议,因此入禀高庭起诉对方。叶永生则反诉郭观华没履行承诺支付买下25%股份的款项,要求高庭下令他做出赔偿,同时否决对方提出的协议。
高庭法官维诺认为,无论是诉方或辩方,都无法证明郭观华与合伙人叶永生曾正式立下协定,让叶永生交出持有的长城集团25%股权,或让郭观华以没有具体说明的价格买叶永生的股份。在法官看来,双方当时最多是同意要这么做,但没有正式立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