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期二(10月15日)在国会中通过的选举(维护网络广告诚信)法案,修订后的法律禁止任何人散播内容由数码生成或经数码窜改的网络选举广告,而这类广告描绘候选人说着或做着一些他们事实上没说过或做过的事情,但听到或看到内容的公众有理由相信内容的确是候选人的言行。
杨莉明答复严燕松时说,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影片以她批准的剧本台词为基础,但影像是有问题的,因为她其实没有站在镜头前说过那段话。
数名议员针对如何定义虚假内容提出疑问,其中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严燕松以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杨莉明提出的例子进行反问,要求部长进一步说明情况。
即使候选人自己执笔,写下想要传达给选民的想法,但只要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候选人样子的数字人代为发言,制成影片,在刚修正的法令下也是违法行为。
严燕松问说,如果传达了候选人原本就要传达的内容,不存在歪曲候选人言行的情况,这类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会否被禁。
拟订法案时刻意不提供任何可能产生误解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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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莉明以她在国会播放的一段深伪视频为例,明确表明这类影片同样违法。在该段影片中,一个貌似杨莉明的数字人说了几句话,声音和语气也同杨莉明一模一样。
“我们在拟订法案时,刻意不提供任何可能产生误解的余地。即使文字是你写的,只要你没有亲口说出来,而是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内容,依旧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