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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刊登的启事,诉方认为两名起诉人被取消会员资格,真正原因并非报章启事所提之事,而是陈添来在选举会议上对两人提出的各种指控。道总随后也将启事分发给邻国的道教组织,不仅加重对两人的毁谤,也造成无可挽回的名誉损害。

2020年9月20日道总举行理事会选举,道总会长陈添来当天提出对刘高两人的指控,这起毁谤官司就涉及那些指控引发的纠纷。此外,选举结束后,道总在华文报章上刊登的启事也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

启事指出,由于道教青松观(新加坡)和灵宝皇坛已分别在2016年9月22日和2017年7月6日解散理事会,并取消它们的社团注册,道总决定取消两个组织在总会的会员资格。

刘高两人认为道总的指控和启事的内容具毁谤成分,让他们的名誉受损,于是对道总提出诉讼。

针对裁决结果,辩方律师李宪聪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这起诉讼已审理了三年,诉方的指控如今完全被驳回,正义最终得到伸张,道总为此感到欣慰。

法官最后裁定,诉方表面证据不成立,判他们败诉,谕令诉方须支付辩方6万5000元讼费,外加合理开支。

法官星期三发表裁决时,指诉方提呈的录音短信,仅属于出席者的看法,并非会议内容,若凭这录音来裁决道总诋毁两人,是不安全的做法。

根据法庭文件,刘爱芳和高荣骏2020年9月20日并未出席选举会议,但他们事后从一名出席者发来的录音短信得知陈添来当时向其他出席者发表了诋毁两人名声的言论。

此外,法官也指出,道总刊登的启事只是在阐述事实,认为当中并非含有毁谤性质。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林喜团(Louis Lim & Partners)指出,道总因起诉人没有出席理事选举,而将两人所代表的组织除名。当时有其他会员也没出席,却未被除名,因此认为道总针对两名起诉人,影响了他们的名声。

代表道总的李宪聪律师(JL律师事务所)则反驳,录音短信的内容并非选举会议当天的现场录音,而且其中言论仅为第三方的看法,无法证实道总当天确实对起诉人进行毁谤,辩方因此提议法院不应采信这一证物。

两名起诉人是刘爱芳和高荣骏,事发时分别是道教青松观(新加坡)主席和灵宝皇坛总务。这起民事诉讼案于2023年在国家法院开审,法官于星期三(1月8日)作出裁决。

两名道士起诉新加坡道教总会毁谤他们,以及登报通告天下取消两人会员资格,他们的名声为此受损,因此要道总道歉和赔偿。不过,法官认为道总并未毁谤两名道士,最后裁定两人败诉,须支付道总6万5000元讼费,外加其他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