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添新(译音)共面对五项抵触野生动物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三(1月8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三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从马来西亚新山购买一只红眼鳄蜥和一只豹纹壁虎后藏在车内杂物箱,入境新加坡时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截查,42岁男子被判罚款3000元。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11月12日下午约3时40分开车从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在移民局人员询问时,表示没有物品须申报。然而,移民局人员检查车辆时,发现车内杂物箱藏有一只红眼鳄蜥和一只豹纹壁虎。移民局人员随后将起获的野生动物,转交国家公园局调查。
被告在新山的宠物店购买了红眼鳄蜥(左)和豹纹壁虎后,将这两只爬行动物藏在杂物箱后返回新加坡。(国家公园局提供)
公园局人员之后到被告住家搜查时,又起获一只红眼鳄蜥和一只蜜袋鼯。被告承认这是他之前通过Telegram群组,以约280新元和450新元购买的,当时已饲养两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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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揭露,被告在案发前两个月左右,开始对饲养野生动物感兴趣。案发当天,他开车到新山的宠物店,分别以295令吉(约89新元)和180令吉(约55新元)买了红眼鳄蜥和豹纹壁虎。之后,他把这两只爬行动物藏在杂物箱后返回新加坡。
控方指出,在通信平台上售卖野生动物的情况呈上升趋势,为劝阻有饲养野生动物想法的公众,刑罚须发挥阻吓作用。被告为了饲养宠物而走私野生动物入境,考虑到并未涉及金钱利益,促请法官判他罚款3500元至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