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被告发现自己的电脑可以浏览受害者的谷歌账户,他偷偷查看账户和访问记录,发现多封来自约会软件的通知,从中得知受害者曾于9月告诉朋友,称自己想与网上认识的人发生性关系。
被告过后还不停手,继续发电邮给受害者的父亲,威胁受害者说“下一个就是你的裸照”,让她饱受折磨。
骚扰升级 被告电邮骚扰前女友父亲
受害者得知后立即通知父亲,后者未阅读便删除邮件。受害者过后报警。
男子侵入前女友的四个社交媒体和电邮账户,窜改密码之余,还在账户发布前女友与其他男子的露骨聊天记录,并发电邮骚扰女友父亲、威胁上载女子裸照,被判坐牢25周和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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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受害者没有回应,被告便在受害者的社媒账户发布一张受害者与另一男子内容露骨的聊天记录截图,还标记受害者母亲的用户名和受害者的电话号码。被告继续威胁受害者若不回应,就会每五分钟发布一条新帖子。
28岁的被告面对八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法官星期三(2月26日)在国家法院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者2024年1月发展恋情,同年7月分手,但仍维持性关系直到9月。在这期间,被告收集了受害者的裸照和性爱视频。
法官指出,律师说被告是因为觉得自己被骗才会反应过激,但是在被告连续几天发给受害者的短信中,他只是一直威胁受害者见面,自始至终没有询问受害者胎儿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一直以为自己是导致受害者怀孕的人,出钱让她堕胎。后来得知受害者也跟别人发生性关系,顿时感觉被骗,才会反应过激做出以上行为。
被告还使用受害者的Hotmail账户,向受害者父亲发送了“我不是一个好女儿”的电子邮件,并附上文档,内容包括受害者搜索前往酒店的地图记录、受害者访问约会平台的页面和通知,以及受害者与其他用户之间的短信截图。
此后,被告开始怀疑受害者怀孕一事与他无关。
被告多次威胁受害者,如果不立即回应和见面,以及发送实时位置,就会删除受害者的Instagram账户,并把她的裸照发布在社媒账户上。
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过后又登录受害者的Instagram和Hotmail账户,窜改账户密码后发短信给受害者说,“不会再对她有任何仁慈”,并要求她尽快见面,不接受任何谈判。
不久后,受害者怀孕,被告认为自己是“经手人”,付钱让受害者堕胎。
另外,被告最初登入受害者的电邮账户可能是无意的,但他之后接二连三侵入受害者的其他社媒账户,绝对是有意为之。被告每一次的威胁,以及他骚扰对方父母的行为,都对受害者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
控方指出,被告侵入多达四个受害者的账户,而且收集超过30张截图做成文档,严重侵害他人隐私。另外,被告在受害者账户发布的聊天记录,也彻底毁掉一名年轻女子的声誉,足见这并非空洞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