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供称,他急需金钱偿还合法和非法放贷商的债务,因此才萌生抢劫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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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袋子里的现金数额感到不满,被告进一步要求受害者交出更多钱。受害者打开其他橱柜和抽屉,证明店里已经没有任何现金,被告才离开。案发过程全都被店里的闭路电视记录了下来。
案情显示,2024年6月3日下午,受害者独自在位于淡滨尼的合法放贷公司Accredit工作。大约下午1时42分,被告戴上黑色帽子和口罩,左手提着一个黑色旅行袋,右手握着一把刀闯进店铺。
澳大利亚籍餐厅经理为了还债,竟持刀抢劫合法放贷商并索得超过6000元,他也在工作的餐厅盗窃现金约9000元,结果被判坐牢16个月。
挪用公司逾9000元现金

2024年5月13日,Tapas Club发现怡丰城餐厅的9293元营业现金不翼而飞,而这些款项原本由被告保管。
被告最初谎称他忘了把钱存入银行,公司派人查看餐厅的保险箱,发现里头的现金已被清空。被告这才承认他挪用了这笔钱来还债。
此外,被告是有预谋和计划地干案,选择抢劫这家店就是为了拿到快钱。闭路电视画面也显示,被告用刀指向受害者长达一分多钟,因此判刑有必要发挥阻吓作用。
法官指出,精神评估报告显示,被告的抑郁症与犯罪行为是有关联的,但他案发时的意识清醒,知道自己是在以身试法。
此外,被告之前在Tapas Club公司担任总经理时,也曾挪用公司的营业现金。
被告把黑色袋子丢到受害者的笔记本电脑上,并把刀指向受害者,威胁她把钱放进袋子里。
2024年2月,被告以须偿还欠债务为由,向公司申请贷款。公司同意向被告提供一笔2万5300元的贷款,双方约定每个月从被告1万元的薪水中扣除2000元来还贷。
受害者当时独自一人,在被告的恐吓下被迫顺从,她随即打开抽屉拿出现金。过程中,她尝试拿起电脑,但被告加以阻止,强行合上电脑。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当时欠债,又患有抑郁症,如今十分后悔,恳求法官轻判。
警方接到通报赶到现场时,发现被告就坐在离事发地点不远的淡滨尼中第505座组屋底层。他当场承认抢劫,并向警方自首。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及装在旅行袋里的6095元现金。
考虑到被告因财务问题承受的压力,公司还缩小了他的工作范围,不再让他管理三家餐厅,而只是管理位于怡丰城的餐厅。
被告帕切科(40岁)星期五(3月7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三项包括偷窃、恐吓,以及监守自盗的控状。对此,法官做出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