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劳资政工作组联合主席星期二(11月26日)下午走访大型清洁公司Chye Thiam Maintenance(简称CTM)位于淡滨尼工业通道的总部,了解这家公司为落实指导原则所作的准备。 

灵活工作安排可包括灵活办公地点、灵活工作时间和灵活工作量。目前,有约七成企业,提供至少一种灵活工作安排选项。

允许雇员提出灵活工作安排要求的劳资政指导原则,即将在12月生效。人力部将通过教育宣导,鼓励雇主善用这项新工具,在兼顾劳资双方的需求下,取得双赢。

在未实施新指导原则前,CTM已有非正式的灵活工作安排,如今将整个申请流程制度化后,CTM总裁陈伟富认为,有助于吸引更多人加入清洁行业。

人力部兼教育部政务部长颜晓芳是工作组联合主席之一。她接受记者访问时说,灵活工作安排要取得成功,最终必须让雇主的业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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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无法律约束力,也没有要求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灵活工作安排选项,但鼓励他们这么做。雇员通过书面方式提出要求后,雇主须在两个月内,以书面方式答复。雇主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请求,若拒绝申请,应说明理由。

她和全国雇主联合会荣誉秘书黄耀隆也分享一些雇主反映的担忧,包括是否一定要批准员工申请,或一些人误以为灵活工作安排等于居家办公。

有约3000名员工的清洁公司CTM,提早在今年9月落实新指导原则,三个月下来有250名员工成功申请灵活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即较短工作时间或特定工作日。若加上允许部分员工灵活办公,如可居家工作,全公司有近两成的员工受惠于各种灵活工作安排。 

由劳资政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今年4月公布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简称TG-FWAR),规定所有企业须制定流程,评估雇员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